第一章 闯入禁地

陆凡一晨跑回来,刚一进门就听见电话铃声催命地响着。他弯腰站在玄关,脱掉慢跑鞋和白色运动袜,汗水沿着他的脖子和臂膀淌下,灰色的耐克外套湿漉漉地沾着他强健的胸膛,运动短裤下是一双常年锻炼的修长结实的腿。

他光着脚,从容地穿过客厅,用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一把脸,接起电话。他已经做好了听坏消息的准备。

“我想你一定猜到了,我为什么打电话过来。”话筒里传来W市公安局重案队中队长欧阳嘉的声音,这让陆凡一既惊讶又不安,他知道,除非事关重大,否则她不会在他休假的时候打电话找他。

此刻,欧阳嘉无暇寒暄,直入正题,声音听上去凝重而严峻:“有大案子发生,清河县城一个叫坟岭村的地方发生一起灭门案,四尸五命,其中一名死者是已怀孕六个月的孕妇。法医周琳十分钟前已经出发。”

“该死的!”陆凡一猜得没错,果然又是这种事。

那些人格异常、病态、没有良知的暴力分子就非得把警察都逼疯吗?而且,“坟岭”这个名字听上去真的很不吉利。他真希望自己没有接到这个电话,因为这根本不是他想听的。停顿了一会儿,他问:“为什么打电话告诉我这起案子?”

“我不该打这个电话,但重案队总得派一些破案经验丰富的警察过去。”

“说实话,我实在不愿意蹚这种浑水,好不容易才申请到的假期,就这样被一个疯子毁了,你知道我已经两年没休假了。”陆凡一存心抱怨,深吸了一口气,将逐渐高涨的怒气慢慢平息下去,“没完没了的谋杀案,妈的,我真是受够了。”

“你怎么变得这么愤世嫉俗?”欧阳嘉没想到陆凡一能说出脏话。

“不是我愤世嫉俗。”陆凡一刚刚压下的怒气又莫名地被点燃,“一闭上眼睛我就能看到死者家属悲痛欲绝的面孔,他们挤在一起,等待警察宣布令人心碎的噩耗。我这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奔走在冷冰冰的案发现场、和罪犯打交道,从没睡过一个安稳觉,总是被噩梦纠缠。现在,我只想好好休息几天,这个要求不算过分吧!再说,重案队有那么多经验丰富的老警察,难道非得派我过去吗?”

电话那头一阵沉默,许久才响起欧阳嘉的声音:“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没办法,五条人命的凶杀案,加上死因蹊跷,这可是大案子。好了,发完牢骚就赶紧收拾行李,和你亲爱的假期告别吧。对了,案发地点是山区,冬天温度极低,做好保暖工作。”

听着电话挂断后传来嘟嘟的忙音,陆凡一恨不得找个人来揍一顿发泄一下,他没来由地恼火,却又不知道该迁怒到谁身上。没完没了的凶杀案压得人无法呼吸,他的心里忽然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倦意。

他和欧阳嘉由初次见面时的针锋相对到如今的惺惺相惜,其中的重重险阻,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胆战心惊。从620连环分尸案开始,到后来的割舌断头案,到破译FBI向全球求助的腐尸密码,再到一年前的追踪开膛手杰克,每一个案子都惊心动魄,每一次他和欧阳嘉几乎都毫无例外地与死神擦肩而过。现在,两人又要一起并肩作战了。这一次,不知道又会碰到什么糟糕的情况。

甩了甩头发上的汗珠,他把注意力重新集中在欧阳嘉刚刚电话里说的那起灭门案——四尸五命,其中一个受害人是身怀六甲的孕妇,一个家庭就这样毁了,只因为某个混蛋突然手痒了。

三十分钟后,车子沿着高速公路往清河县城方向开去,车里的暖气开得很足,侧面的车窗上蒙着一层厚厚的雾气。车载的GPS根本定位不到坟岭村的坐标,就好像这个小村庄根本就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一样,没办法,只能先到清河县城再看路标了。

车子后备厢里有防水的登山靴、厚皮手套、保暖夹克,还有很多厚袜子和内衣。山区的夜间温度普遍会比市区低五到六度,尤其是深冬,山里凛冽的寒风会刺穿人的心脏。

开到南郊高速收费站的时候,手机响了,是重案队民警李宁。从陆凡一接任首席警探的工作开始,李宁就一直和他搭档。

“你听说了吗?”李宁的声音一惊一乍的,“我们现在要去的坟岭村,三十年前因为爆发瘟疫死过很多人。妈的,快过年了,还要去那种鬼地方办案,真是倒霉透了。”

陆凡一不理会他的抱怨,直接问:“还有这事?关于三十年前的瘟疫,你还知道多少?”

“我只知道死了将近一百人,别的就不清楚了!对了,你知道怎么走吧?”

“不知道。”

根据李宁给的路线,车子一路往北,下了高速,穿过清河县城,驶过一家废弃的炼钢厂,那些生了锈的铁架子和巨大的高炉矗立在灰白的天空下,像一面在寒冬中萧瑟破旧的战旗。

沿着修建在几座大山之间的盘山公路行驶,开了八十多公里居然没碰到一辆车。山间的清晨雾气蒙蒙的,车子行驶在盘山公路上就像漂浮在云里,挡风玻璃前方的能见度不足五米,稍不留神车子就会冲出公路掉进山谷,他不得不打开远光灯和闪烁的报警灯,再次减慢车速,以三十迈的速度前行。

好不容易在一个三岔路口看到一块路标,上面除了指示的箭头外,还写着一句话:

欢迎进坟!

陆凡一吓了一跳,擦去挡风玻璃上的雾气,再仔细看了看,这才松了口气。

原来路牌上写的是“欢迎进入坟岭!”,因为年久失修,“入”和“岭”两个字的字迹非常模糊,所以看上去变成了“欢迎进坟”。

他朝箭头所指的方向打转方向盘,又开了四十多公里,依然是杳无人烟,连只鸟都没看到。刚才路牌上的字却不停地在他心头盘旋,让人忍不住产生不愉快的联想。

傍晚五点,天快擦黑的时候,陆凡一终于到达了案发地点坟岭村,整个村庄像笼罩在一场无边无际的时间灰烬里。

走在冰冷污秽的灰色迷雾中,陆凡一恍恍惚惚觉得自己好像闯进了某一个与世隔绝的禁地,一种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的感觉慢慢地爬上心头。

早已经有人等在村口了,是个年轻的小伙子,鼻头冻得通红,头发上结着一层白霜,见到陆凡一的车,他马上跑上来:“你是市重案队的吧?我是坟岭派出所民警小宋,马所长让我在这里等你。”小伙子一看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新手警察。

“你好,小宋,我是重案队民警陆凡一!”陆凡一打开车门,让他坐上车,将车里的暖气又开大了一些。

车子沿着冻僵的黄泥路颠簸着往村里开去,车轮碾过碎石子的声响犹如打鼓一般刺耳。陆凡一擦去玻璃窗上的雾气,稍微摇下车窗以看清窗外的景致。窗外,几个村民站在路边,看到他们的车子,眼中透着惊恐和不安,低声交头接耳,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有人比我先到吗?”陆凡一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收回目光,转头问小宋。

“周法医半个小时前刚到,我们派出所的马所长带她去案发现场了,你是第二个到的。”小宋回答。

车子路过一座山丘,陆凡一从车窗望过去,顿时目瞪口呆。天哪!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密集的坟墓,就像天花病人身上簇拥着石灰一样坚硬的灰白脓疱,数千块灰色的墓碑冰冷地直指天空。山丘周围用铁丝刺网围起来,整个山丘就像一个罪恶的死亡禁区,让人觉得特别怪异。

“这些坟是怎么回事?”生平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的墓碑,陆凡一只觉得一阵晕眩。

“你不知道吗?这个地方三十年前爆发过一次严重的瘟疫。”

“听说死了很多人。”

“是的,确实死了很多人。”小宋伸手指着远处山上的坟墓,“死的人当时就葬在了那座荒山上。”他似乎不愿意多谈瘟疫的事,匆匆结束了话题,“我也是刚从警校毕业分配到这里的,你如果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得问村里的老人,我就不太清楚了。”

陆凡一若有所思地紧绷着下巴,似乎嗅到了一种不安和危险的气息。

两人一路沉默。

“在那个小卖店转弯。”小宋指着前头说,“一直走到头,就会看到一排平房。”

车子经过小卖店时,木头窗户里忽然探出一颗脑袋,是一个体态浑圆的妇人,穿着涤纶之类的面料裁制成的古怪长袍。看到警车,她的表情显得相当烦躁,两片厚厚的嘴唇飞快地翻动,像是在跟隐藏在她身后的某个人说话,又像是在碎碎念什么咒语。有人在她身后用打火机点燃一根香烟,黑暗中看不清那人的模样。

拐个弯又开了十几米就到了案发现场。陆凡一从车窗望出去,果然看到一溜三间白砖小平房,是那种北方偏远农村里最常见的房子,墙上挂着的成串老玉米和红通通的干辣椒在寒风中来回摆动。平房前面是一个同样用白砖围成的简陋小院,几个交警用的雪糕筒拉着一条普通的红色尼龙绳就算是警戒线了。

几个村民双手插在棉衣袖筒里,似乎不敢靠近,只缩着脖子往屋子里头看。现场竟然没有一个穿制服的警察,只有一辆银色的东风雪铁龙停在院子外面的一株歪脖枣树下,那是首席法医周琳的车。

陆凡一熄火,从警用吉普车上跳下来,立刻就闻到风里传来的一股怪味儿,越接近院子,味道越浓。跨过警戒线站在房门口的时候,那气味呛得人简直无法呼吸。他终于分辨出来了,是血腥味。

看到陆凡一走进院子,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立刻走上来,他头发稀薄且几近全白,伸出一双厚实的大手紧紧握住陆凡一的手,他的手指很粗,看得出来饱受关节炎之苦,操着一口淳朴的地方口音:“你好你好,我是坟岭派出所所长马当先,你是市里派来的首席警探陆凡一吧?”

“你好,马所长,我是陆凡一,情况现在怎么样?”陆凡一跳过寒暄,直接进入正题。

“一共有四个被害人,分别是老李两口子,以及老李的儿子和儿媳妇。今天早上,他家邻居也是闻着味儿不对,过来瞅瞅,这才发现他们一家四口人都死了。”

“我现在需要进入现场看一下。”陆凡一在脚上套上鞋套,又从口袋里掏出乳白色的手套戴上,往屋里瞟了一眼,漆黑一片,就问,“怎么没开灯?”

“从早上开始就一直停电,我已经叫人往镇里打电话问了,说是镇里年底检修线路,晚上会来电的。”马所长也很无奈,把自己的老式手电筒递给陆凡一,“陆警官,要不你先用我的手电筒吧!”

陆凡一向这个淳朴的山里汉子道了谢,接过手电筒,走进漆黑的屋子。

这是北方农村最普通的小平房,中间是正房,搭着做饭的灶头,还有个暖炕,炕上摆着一个吃饭用的小方桌。左右两间分别是老李两口子和他儿子儿媳的卧室。

推开右边卧室的门,就看到里面有一束手电筒的光,是周琳。

“怎么就你过来了?重案队其他人呢?”这位首席法医的语气听上去咄咄逼人,显然是陷入了某种困境。

“还在路上。”陆凡一走过去。

“看来这个春节,我们都会很难熬。”

“情况很严重?”陆凡一敏锐地捕捉到她话里隐藏着的危机,他进入重案队第一年就认识了这位首席法医,两人就以这种呆板的工作关系延续着奇特的友谊。

“你自己看看不就知道了。”周琳已经对尸体进行了物证复原检验,包括用棉花棒采集尸体上的体液,用剪刀剪指甲,拔去体毛和阴部毛发等,因为最关键的证据往往隐藏在最幽暗细小的孔隙里,藏在死者的指甲或者毛发中。此刻,她戴着特殊的护目镜,把探测仪装在三脚架上,她像手握焊枪那样握着探测仪末端的光纤棒,正用细如铅笔芯的蓝色强光束扫描尸体的细节部位。

这台仪器小巧而昂贵,通过更换光谱镜头,能够放射出波长为三百八十纳米到七百八十纳米之间的光线,探测人眼看不到的指纹和各类微小痕迹。

陆凡一包着鞋套的双脚所踏之处全是粘糊糊的,不用看也知道,整个地面已经被血全部覆盖了。手电筒的光线沿着地板慢慢移到床上,床单被血浸透了,然后是一双男人的脚,两腿直直地伸着,往上是靠坐在床背上的躯干,再往上是脖子,脖子上面……居然空空的,什么都没有。那颗脑袋下落不明!

“该死的!”他胃里一阵翻滚,飞快地转过头,忍住呕吐的冲动。

虽然在他的职业生涯中无数次地见过死亡,被殴打得头骨碎裂的女人,被凌虐致死的老人和小孩,焚烧成黑炭的焦尸,早已习惯了这样的场面,但在黑暗中猛然看到这具无头尸体,还是让人一阵作呕。

房间里的血腥气味非常浓烈,在血腥气味的掩盖下,陆凡一似乎还闻到了煤气味。他皱了皱眉,手电筒照到另一具女尸,也是靠在床背上,保持着坐的姿势,只剩下光秃秃的躯干,脑袋同样不知所踪。在手电筒的照射下,脖子上碗大的伤口额外凄惨。

他想绕到周琳另一侧去查看,走过去的时候膝盖却撞到了椅子。

“要不你先出去,等来电了再进来。”周琳建议他。她知道陆凡一是重案队红得发紫的破案专家,也知道他有时候冷漠固执得像一块石头。

“没事。”

话音刚落,就听到周琳大叫一声:“小心。”

但是已经来不及了,陆凡一绊到了她仪器上的电线,接着发生了什么谁也不知道,只听到砰地一声,有人结结实实地摔在椅子上,椅子轰然倒塌。

“该死的。”陆凡一大叫着爬起来,狠狠啐了一口,“你一定不敢相信,我刚才整张脸浸泡在这粘稠的玩意里,我嘴巴里都是……哦,我要吐了。”他踉跄地往门口冲去。

周琳听到他呕吐了一阵后,干咳了几声又开始吐,她收起仪器,走到门外,拍了拍他的背:“吐出来会舒服点。”

陆凡一伸手擦了一把脸,又干呕了一阵,然后听到一个惊天动地声音:“凡一,你怎么了?天哪,你身上都是血,发生了什么事?”是李宁,他身后是重案队中队长欧阳嘉,两人刚下车。

陆凡一摆摆手,说不出话。

周琳把刚才发生的情形简略地说了一下。

“你先找个地方洗干净,这里交给我。”欧阳嘉皱眉。她和陆凡一因为各自的工作已经有三个月没见面了,没想到一见面就是这种情形。

陆凡一没吭声,也没敢看她,脱下外套和毛衣,扯开衬衣领子,恨不得把自己身上所有的衣服全脱下来扔进垃圾桶。太恶心了,他相信自己刚才一定咽下去一大口,要不然喉咙里怎么会直冒血腥味。

“你去马所长家洗个澡换身衣服。”欧阳嘉平静的语气下透出微微的不耐,“你现在这样只会碍手碍脚,干扰我们的注意力。”

陆凡一按捺下胃里的翻涌,有些懊恼地说:“我没事。”

这样也叫没事?死要面子活受罪!欧阳嘉飞快地看了他一眼,所有情绪都稳稳地隐藏在那双美丽的深眸中,她不再管他了,拧开手电筒和李宁一起走进案发现场。十分钟后,她走出来,脸色发白,转头问周琳:“你有什么发现?”

周琳说:“老李一家死亡时间大约是今天凌晨的2点至3点,凶手留下的足迹特别明显,从步长和足印深度判断,凶手身高大约两米,体重约110公斤。案发时,凶手穿着一双硬底皮鞋,四十七码左右。另外,从足印上看,凶手走路似乎不太稳。”

“简直是个庞然大物!”李宁嘴巴张成了夸张的O形,“而且还是个跛子。”

“是不是跛子现在还无法确定。”周琳更正李宁的说法。

“马所长,你们村有这样的人吗?”陆凡一问。

“绝对没有。”马所长很肯定地说,“我们村里的个子最高的男人也就一米八,体重也没有超过100公斤的,别说我们村了,就是整个镇上,也找不出这样的人啊!”

欧阳嘉皱了皱眉,问:“还有哪些线索?”

周琳继续说:“根据凶手在案发现场留下的足印顺序,以及房间内残留的气体判断,他是先进厨房打开了煤气罐,又回到院子里,等到老李一家煤气中毒后,再进入老李房间杀死老李夫妇,然后进入另一边的小李夫妇的房间行凶,四具尸体的头都不见了。”

“你说的行凶,确切地说,是不是凶手等老李一家煤气中毒后,再切下他们的脑袋,那凶器是什么?”陆凡一问,“镰刀、斧头、铁锨、菜刀,还是砍刀?”谋杀案的突破口往往都在凶器上,如果能确定凶器,这将会是一条重要的线索。

“其实你用了一个‘切’字,我觉得并不确切。”周琳若有所思地皱眉,“按目前的情况看……应该是没有凶器。”

“没有凶器是什么意思?”欧阳嘉看着这位首席法医为难的表情,直觉地意识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你是说,受害人的脑袋不是被凶器切下来的?”

“可以这么说,尸体颈部的皮肤和肌肉组织呈现明显的纵向撕裂伤,并且颈部骨骼明显也是被一股强大的外力拉伸断裂的。另外,尸体双肩的锁骨和肌肉也呈断裂状,在死者肩膀位置采集到了非常明显的鞋印,与凶手的鞋印完全吻合。”

“你的意思是……”陆凡一、欧阳嘉、李宁和马所长都面面相觑,不敢相信自己心里的猜测。

“没错,根据目前的线索推断,凶手应该是趁被害者煤气中毒、丧失反抗能力的时候,用双脚踩住被害者的肩膀,双手抓住被害者的下颚,把头扯下来的!”

周琳说完,欧阳嘉几人全部默不作声。

“这不可能!”陆凡一马上发现问题所在,“什么人能有这么大的力气?凶手会不会是用很钝的刀子,看起来就像是把头拔下来的样子。”

周琳目光扫视着在场的几人,声音沉沉:“我可以很专业地告诉各位,死者颈部的肌肉、骨骼、皮肤都是被一个强大的纵向力拉断的,完全没有任何横向切割的痕迹。另外,在尸体上,除了鞋印,我没有发现任何工具留下的痕迹。”

“如果真的像你所说的,那要多大的力气啊?”李宁问。

“因为没有先例,据我的估算,至少要8000牛顿的力。”周琳回答。

“8000牛顿是什么概念?”李宁毫无头绪,看得出来,上中学的时候他的物理没学好。

“10牛顿等于一公斤,就是说相当于凶手能够提起800公斤的重物。”陆凡一说完,自己都觉得匪夷所思,“我记得男子举重的世界纪录才260公斤。”

“身高两米,穿四十七码的鞋子,体重110公斤,能够举起800公斤的重物。”李宁眼角微微抖动,“这还是人吗?简直是个怪物。”

所有人都不吭声了。这种人别说在坟岭村了,就是全世界也找不出这样的人吧!

沉默了半分钟,陆凡一又问:“有没有采集到凶手的指纹?”

“没有。”周琳望着黑夜中的山岭,“我已经打电话给法医办公室,明天一早就有车子过来,把四具尸体运回去解剖,这里的技术条件做不了复杂的实验,发现不了新的线索。”

“看来只能这样。”欧阳嘉点点头,“我和陆凡一、李宁会在坟岭村住一段时间,你那边有什么新线索,马上联系我们。”

“没问题,不过今晚我也得在这里过夜了。”周琳说。

在马所长的安排下,陆凡一他们四人吃了饭,就在坟岭派出所二楼的宿舍住下了。宿舍很简陋,不过还算干净,靠墙放着一张单人床,床边是一套桌椅,洗手间是公共的,就在走廊的中间。走廊窗外是一棵灰秃秃的树,已是深冬,大部分树叶都掉光了,只留下几片枯叶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洗澡的时候陆凡一才发现居然没带洗发水,他敲开李宁的门,这小子居然也没带,他只好下楼。记得下午开车过来的时候路过一个杂货铺,就在老李家附近。

他沿着村子里冻僵的黄泥小路一直走,果然看到杂货铺还亮着灯。

推门进去的时候,门上的铃铛发出清脆的声音,老板娘是个四十出头体态浑圆的中年妇女,看到陆凡一,她脸上的表情就如同她身上穿的长袍一样古怪,两片厚厚的嘴唇蠕动了一下,问:“你买什么?”

“给我一瓶洗发水。”陆凡一飞快地打量了一下四周,杂货铺虽小,东西却不少,烟酒日用品一应俱全。角落里摆着一张桌子,一个五十左右的男人坐在那里自斟自酌,年纪不算老却已是满头白发,穿着褪色的蓝色宽松牛仔裤,两只干瘦粗糙的手掌从灰色的哥伦比亚运动夹克中伸出,一手握着酒瓶,一手拿着酒杯,脸上因为长期的户外作业而长满皱纹,光看衣着就知道这个男人不是坟岭村本地的村民。

“你要什么牌子的?”杂货店老板娘在柜台后面问。

陆凡一说了一个很常见的牌子,居然没有,就随便买了一瓶,可能是本地的某个牌子,打开有一股怪味儿。临走的时候,他不由多看了坐在角落的男人两眼。

男人觉察到了陆凡一在打量自己,举起白酒瓶,喷着酒气问:“要不要来一杯啊,警官?”

“我不喝酒,谢谢。”陆凡一对他一下子就识破自己的身份感到很诧异,走过去,在他对面的长板凳上坐下来,直截了当地问,“看样子,你不是本地人。”

“哦,我是河南商丘人。”男人将杯里的酒一饮而尽,杯子砰地砸在桌上,“这个鬼地方,一年到头都雾蒙蒙的,就像地狱。”他点上一根烟,狠狠地吸了一口,“如果不是天气影响墓地的挖掘进程,老子早就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了,真是倒霉透了。”

“你是考古学家?”陆凡一敏锐地抓住他话语中透露的意思。

“可以这么说吧,我姓何,名马,他们都叫我老何,坟岭村即将出土的一个古墓就是我负责的。”男人吐出一个烟圈,冷笑了一下,“我听说了凶杀案的事,呵,迟早有这么一天。”

什么意思?陆凡一脑中一根惊醒的弦一下子被拨动了。

“你车子过来的时候,看到那些坟了吧,肮脏得就像一个个脓包。”老何故作神秘地压低声音。

“看到了,听说这里以前发生过瘟疫,死了很多人。可是,这跟凶杀案有什么关系?你刚刚说‘迟早有这么一天’是什么意思?”

“其实这个村子以前不叫坟岭,据说因为风水好,宋朝有一个刑部侍郎死后埋在了这里,那时候,这里叫官坟村。1982年发生了重大瘟疫,政府为了给村民治病,不惜重金建了一所甲等医院,就是现在的坟岭医院。不过等医院建好,村里人死了一大半。因为死的人太多,无法及时火化,又担心尸体继续传播瘟疫,就把尸体都掩埋在荒山上,后来,这座山被大家叫做坟岭山,而这个村子也被人叫做坟岭村了。”

原来“坟岭”这个名字是这么来的!可是陆凡一还是没得到他要的答案,还想再问的时候,杂货铺门上的铃铛又响了一下。5·92一个穿着护士服的年轻女孩走进来,二十出头,长发,高挑,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很漂亮。紧接着,又有两个更年轻的女孩一前一后进来,同样穿着护士服,正叽叽喳喳地说着话。

“马医生真的好英俊好有气质哦!而且那么年轻就做了主任医生,一看就是那种妙手仁心、前途无量的精英啊!”最后进来的那个娇小女孩眼睛里闪动着崇拜的光芒,“不知道他有没有女朋友,不过他那么优秀,应该早就有女朋友了吧!”

“我敢打赌,绝对没有!你知道妇产科护士夏晓蕙吧,那个狐狸精,老是在马医生面前晃来晃去的,搔首弄姿,还‘学长、学长’地叫,真不要脸,人家马医生是中国医科大学毕业的,她一个卫校毕业的护士也配叫学长?哼,我从来没见到马医生对她有什么特别的表示。”中间的女孩非常认真、非常肯定地说,“所以,别气馁,只要马医生一天不结婚,我们就还有机会。”

“冯雅丽、方荣荣,你们俩羞不羞?”开头进来的高挑女孩瞪了她们一眼,听得耳根子都羞红了。

老何朝那个高挑的女孩怪笑起来:“田护士,什么时候能给我做做检查?我下面有个地方,浮肿得很厉害,干脆就今天晚上怎么样?”

“恕恕,这个男人在说什么啊?”冯雅丽和方荣荣到底年纪小,没听出来老何话语中赤裸裸的挑逗。

高挑女孩面无表情地看了老何一眼,憎恶只在她眼中出现了一秒钟就消失了,回头对店主说:“给我一箱牛奶,一箱矿泉水,两袋面包,不要奶油的那种。”

“恕恕,怎么不买奶油面包?你不是最爱吃奶油面包吗?”冯雅丽和方荣荣也买了一些生活用品,两只手都满满地拎着。

“我是帮别人带的。”田恕恕飞快地敛下眼眸,掏出钱包付钱。

“是帮马医生带的吧?”方荣荣高涨的情绪立刻冷下来,垮着一张小脸,“我们的田大祸水亲自出马,哎,我和雅丽看来是没机会了。”

“瞎说什么呢?”田恕恕的脸颊立刻飞起两朵红霞,“我和马医生清清白白的,什么事情也没有。”

“真的没有?”

“我们只是一个科室的同事,你们不要乱说。”田恕恕急了。

“那我们就放心了。”两个女孩子同时松了口气,回头又开始叽叽喳喳地聊天,不过谈得最多的还是马医生。

陆凡一见田恕恕左手提着一箱牛奶,右手提着一箱纯净水,胳膊上夹着一袋面包,就走过去,“你好,我是来这里办案的民警陆凡一,需不需要我帮忙?”

“谢谢,我自己可以的。”田恕恕微微一笑,很礼貌地婉拒。

“田护士,真的就没有什么办法能让我消肿吗?”老何还在那里怪叫,“每天晚上都难受得睡不着啊!”

“干脆切了怎么样?”田恕恕很认真地看着老何。

老何愣了一下,也不生气,反而大笑起来,一仰头将瓶子里剩下的烈酒咚咚咚咚往喉咙里灌,空瓶子“砰”一声砸在桌子上,站起来打了个响亮的酒嗝。然后,他拿起椅背上的黄呢大衣穿在身上,摇摇晃晃地往门口走去。经过田恕恕身边时,他站住了,看了一眼她手里的东西,诡异地笑了笑:“你一个女孩子拎这么重的东西,真让人心疼,来,我帮你拿吧,咱俩刚好顺路。”

没等田恕恕开口,冯雅丽就抢先说:“谢你美意,不用了。”

“恕恕,我们走,别理他。”方荣荣瞪了老何一眼,“哼,醉翁之意不在酒!”

“两个牙尖嘴利的小丫头!”老何嘴角虽然勾着,眼中却没有笑意,“你们给我小心点。”他转而望向陆凡一,“陆警官,明天你到墓地挖掘现场找我,我有些事情跟你说。”

陆凡一愣了一下:“什么事?”

“明天你过来就知道了。”老何神秘地一笑,跟在三个护士身后,浑身酒气地走出了杂货铺。

陆凡一回到派出所楼下的时候,看到院子里昏暗的路灯下站着一个人,是马所长。他身上披着的警用大衣已经很旧很旧了,他的腰像被大山压弯了似地伛偻着,烟在他粗糙的手指间慢慢地燃烧,结了好长的烟灰。空气中飘着一股劣质二锅头的味道,看得出来,这位老所长心情不好,喝了不少酒。

陆凡一慢慢地走过去,越是靠近,就越觉得这位干了半辈子民警的老头苍白凄凉的眉宇间,有一种说不出的苦寂和悲伤。

听到脚步声,马所长惊了一下,抬头望见陆凡一,立刻掐灭了烟,皱纹深刻的松垮的脸庞上流露出些许尴尬:“这么晚了,陆警官怎么还没睡?”

“去杂货铺买点东西。”陆凡一扬了扬手里的洗发水,“马所长也睡不着?”

马所长苦涩地点点头,心情有如数千公里深的海水那般沉重。

“还在为老李一家的案子操心?”

马所长颓丧地叹了口气,“我在坟岭村干了三十多年,自从那场瘟疫以后,就没出过什么案子,连小偷小摸都没有,没想到一出就出了这么大的事。”

“那场瘟疫究竟是怎么回事?”陆凡一见马所长提到瘟疫的事,赶忙问。

“哎,都过去三十年了,还提它干什么。”这位老所长颇为无奈地摇头,沮丧就像痛苦一样在他全身蔓延,看得出来,老李一家的灭门案占据了他全部精力,“我们这里,村子小,地方穷,没文化,谁家出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不到一上午就能传遍整个村子。更何况现在是灭门惨案,老李一家四口死的还这么蹊跷。现在,连邻村都传开了,说荒山的恶鬼又出来害人了。”

陆凡一敏锐地抓住那一个“又”字,马上问:“以前也出过什么蹊跷的事吗?”

“荒山里有恶鬼的传言,已经传了足足有三十年了。三十年前,也就是1982年,村民养的猪啊羊啊,经常在山上无缘无故地失踪。几天后,猪羊的尸体被发现,不是内脏被吃掉,就是血被吸干,要么就是脑袋不见了,接着就发生了大面积的瘟疫。那时候村里就传言是恶鬼作祟。现在老李家又出了这么大的事,村民们都怀疑三十年前的诅咒是不是真的。”

陆凡一心里咯噔一下,问:“什么诅咒?”

猛地,一阵刺骨的山风吹过,风里隐约传来一声幽暗的呜咽,像女人在低声哭泣,呜呜的声音在清冷的夜里显得格外诡异恐怖。

“什么声音?”陆凡一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夜猫子叫魂呢!”马所长抬头看了一眼乌沉沉的天空,北风越来越凛冽了,一场暴风雪眼看就要席卷这座小山村,他忍不住打了个寒战,紧了紧身上披着的警用大衣,“陆警官,你早点睡吧,我也回去睡了。”他弓着背走进苍凉的月色中,模糊的身影一点一点慢慢地消失在冻得发白的小路上。

陆凡一回到派出所二楼的宿舍,洗漱后躺在床上翻来翻去睡不着。

小山村的夜晚出奇地安静,地上掉根头发丝都听得见。风中传来夜猫子阴惨惨的笑,真的像在给死去的老李一家招魂。谁家的狗受了惊吓似地狂吠着,一种不祥的感觉在陆凡一的脑子里挥之不去。

突然,一道细不可闻的声音传进他的耳朵,像是有老鼠在走廊上鬼鬼祟祟地跑动。他记得走廊外面有一棵灰秃秃的树,干枯的叶子都快掉光了,有几片叶子落在走廊上。他很清楚,此刻,有人正站在他门外,刚才的声音就是那个人不小心踩在枯叶上发出的。

他立刻警觉地拿起床头柜上的六四手枪,该死的,子弹没有上膛。他几乎是用最小的力气,慢慢地拉开手枪的套筒,子弹上膛的金属擦碰声还是无法避免地响了一下。

门外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不好,这人要跑!

陆凡一立刻拉开门冲出去,双手举枪,飞快地扫视。走廊的灯没亮,黑暗中空无一人,寒冷的夜气中夹杂中一股黏湿的野兽般的恶臭。惨白的月光下,干枯的树影摇曳地投在破旧的墙壁上,犹如一群面黄肌瘦的恶鬼。

脚步声消失了,仿佛从来不曾出现过,一切宛如幻觉。

陆凡一仔细查看了走廊,确定没有藏着什么人,马上提着枪跑到一楼,每间房门都紧闭着,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

难道是自己听错了?或许是自己神经太紧张,出现了幻觉?他想了想,还是不放心地挨个房间查看了一圈,一无所获。他只好收起枪,返回二楼。

关了灯,刚躺进被窝,他愣了一下,立刻就觉察出了不对劲儿,猛地掀开被子,一双硕大的硬底黑皮鞋赫然躺在床上,尺寸足足有四十七码。

有人闯进了他的屋子,还把皮鞋放在他床上!陆凡一心里咯噔一下,只觉得肾上腺素激增,恐惧犹如受惊的野兽在他眼中跳动,他几乎是本能地掏出手枪,跳下床,眼睛飞快地在黑暗中扫视,呼吸也开始急促起来。

他一手持着枪,另一只手终于摸到电灯开关,啪一声打开,白炽灯昏黄的灯光下,一切都无所遁形。他飞快地检查了床底和柜子,确定里面没有藏着人,甚至还查看了窗帘。

不好,李宁、欧阳嘉和周琳会不会有危险?这个念头在他脑子中一闪,他一刻也不耽误地冲出房门,敲开三人的房门。三人都睡得迷迷糊糊的,被陆凡一这么一闹,哪里还有什么睡意。

“你看到凶手了?”欧阳嘉身上就穿着睡衣,光着脚,手上握着枪。她几乎是从床上一跃而起,甚至连鞋子和外套都来不及穿,抓起枪直接就冲出房门。

周琳也被吓得够呛,不停地揉着太阳穴。

“凡一,你不会是做恶梦吧?”李宁的头发乱糟糟的,睡眼惺忪地问。

“什么做恶梦!胡扯!那双黑皮鞋现在就在我床上呢!”陆凡一提高嗓门,只觉得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在燃烧。他带着三人折回自己的房间,进门的时候却一下子愣住了,床上哪里有什么四十七码的黑皮鞋。

“果然是做噩梦!”李宁摇摇头,眼神流露出对陆凡一的同情。

欧阳嘉也向他投去疑惑的一瞥,声音里透着苦楚:“早点睡吧,别再多想了,明天早上六点,我们开案情分析会。”

“那双黑皮鞋刚才就在我床上。”陆凡一激动起来,“有个混蛋在玩把戏。”

一股莫名的惶恐摇撼着他的内心深处,他想要解释,但最后压下了这股冲动。他告诉自己,别在头脑不清醒的时候做出什么判断,也许,也许真的只是自己的幻觉。

欧阳嘉三人离开后,陆凡一站在门口,口干舌燥,嘴角因为羞怒和激愤而紧绷,目光在空荡荡的走廊里游走,暗暗希望那个混蛋再现身,同时又因这个念头而恐惧。

从进入这个小山村的那一刻起,他心里就有一种难以言喻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感觉,那种不祥的感觉像一只从天空伸出来的巨手,紧紧攫获住他的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