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现象 Ⅰ. 现象界(Die Welt der Erscheinung)
§132
凡现象界的事物,都是以这样的方式存在着的:它的持存直接即被扬弃,这种持存只是形式本身的一个环节;形式包含持存或质料于自身内作为它自己的规定之一。这样,那现象界的事物,便以这形式亦即它的本质、它的有别于其直接性的自身回复当作它的根据,但是,这样一来,它就只是以形式的另一种规定性当作它的根据罢了。它的这个根据仍然同样是一现象界的东西,于是,现象便继续前进,成了由形式来中介持存,亦即由“非持存”来中介持存的一种无限的中介过程。这种无限的中介,同时也是一种自身联系的统一,而实际存在便因此发展成为一个现象的整体和世界,为一个自身回复了的有限性的整体和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