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斯宾诺莎

历史中的一些事情我从来没能弄明白,其中之一便是过去年代中一些艺术家和文人的工作量。

现代写作行会的成员有打字机、录音机、秘书和自来水笔,每天能写三四千字。莎士比亚有十多种工作分散精力,有个碎嘴疯泼的老婆,蘸水笔也不好用,他怎么能写三十七个剧本呢?

“无敌舰队”的老兵洛浦·德·维加一生都忙忙碌碌,他从哪儿弄来必要的墨水和纸张写下一千八百个喜剧和五百篇文章呢?

那个奇怪的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又是什么样的人呢?他的小屋里有二十个孩子吵吵闹闹,而他却有时间谱写了五个清唱剧,一百九十个教堂大合唱,三个婚礼大合唱,十二支圣歌,六支庄严弥撒曲,三部小提琴协奏曲(仅一部双小提琴协奏曲就足以使他的名字永载史册),七部钢琴管弦乐队协奏曲,三部两架钢琴的协奏曲,两部三架钢琴的协奏曲,三十部管弦乐谱,还为长笛、竖琴、风琴、提琴、法国号管写了曲子,足够让普通学生练一辈子的。

还有,伦勃朗和鲁本斯在三十年中几乎每个月都创作四幅画或四幅蚀刻画,他们是怎样勤奋用功的呢?不起眼的平民安东尼奥·斯特拉地瓦利怎样在一生中做了五百四十把小提琴、五十把大提琴和十二把中提琴呢?

我现在不是讨论他们的头脑怎么能想出所有的情节,听出所有的旋律,看出各式各样的颜色和线条的组合,选择所有的木材。我只是奇怪体力的一面。他们怎么能胜任呢?他们不睡觉吗?他们也不打几小时台球吗?他们从不疲倦吗?他们听说过“神经”这个东西吗?

十七和十八世纪充满了这种人。他们无视健康法则,大吃大喝有害的东西,根本不知道作为光荣的人类的一员所负有的崇高使命,但他们有的是时间,发泄起艺术的才智来煞是骇人。

艺术和科学的情形也出现在繁琐和多番推敲的神学上。

如果你在二百年前去图书馆,就会发现天花板和顶楼上都塞满了八开、十二开和十八开的宗教小册子,布道书、讨论集、驳论、文摘和评论,用皮革、羊皮纸和纸张装帧,上面尘土堆集,早已被人忘却了。不过这些书都包含着广博而又无用的学识。

其中谈论的题目和采用的许多词汇在现代人看来已经丧失了意义。可是这些发了霉的汇编却有着重要的目的。如果它们一事无成,至少还是清洁了空气,因为它们或者解决了讨论的问题,使有关人士满意,或者使读者相信那些问题并不是逻辑推理和辩论所能解决的,干脆随便扔在什么地方算了。

这听来好象是讽刺挖苦式的恭维话。不过我希望将来三十世纪的批评家们在啃嚼我们残留的文学和科学成就时也能这样仁慈。


巴鲁克·德·斯宾诺莎是这一章的主角,他在数量上没有追随当时的时尚。他的全集不过是三四个小本子和几捆信札。


斯宾诺莎

但是,用正确的数学方法解决他的伦理学和哲学中的抽象问题所必需的大量学习,会使普通的健康人不知所措。这个可怜的结核病人的死,正是由于这个缘故,因为他试图通过乘法口诀表来理解上帝。

斯宾诺莎是犹太人。不过那时的犹太人还没有受过犹太隔离区的侮辱。他们的祖先在西班牙半岛定居的时候,那里还是摩尔人居住的一个省。西班牙征服以后,引进了“西班牙属于西班牙人”的政策,最后使国家陷入崩溃,斯宾诺莎一家被迫离开了老家,他们走水路来到荷兰,在阿姆斯特丹买了幢房子,辛勤工作,积攒钱财,很快就大名鼎鼎成为“葡萄牙移民”中最受尊敬的家族中的一员。

如果说他们的儿子巴鲁克意识到了他们犹太血统,那么除去邻居小孩的讥讽外,更要归结于在塔尔穆德学校受的训练。由于荷兰共和国被阶层的偏见所窒息,无暇顾及种族偏见,所以外来的民族可以在北海和须德海的海岸找到避难所,过上平静和谐的生活。这是荷兰生活的一大特点,现代的旅行者在撰写“游记”时绝不会遗忘这一点,这是有充足原因的。

在欧洲其他大部分地方,甚至到了相当晚的时代,犹太人和非犹太人的关系还是极不理想。二者之间的争吵简直达到无可救药的程度,因为双方都正确也都错了,都可以说是对方专横和偏见的受害者。这本书里已经说过,宽容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方法,按照这个理论,很明显,只要基督徒和犹太人忠诚于各自的宗教,就会认为对方是敌人。首先双方都坚持自己信奉的是唯一真正的上帝,其它民族的其它上帝全是假的。其次,双方是危险的商业对头。犹太人象最初到巴勒斯坦一样来到西欧,是寻觅新家园的移民。当时的工会即“行会”不让他们找到职业,所以他们甘愿开个当铺和银行作为经济上的权宜之计。这两种行当在中世纪很相近,在人们眼里,正派人不会去干这一行业。教会直到加尔文时期一直对金钱(税收除外)深恶痛绝,把拿利息看成罪孽,这真难以理解。当然,没有一个政府会容忍高利贷,早在四十个世纪以前,巴比伦人就通过一项严厉的法律,对付那些企图从别人钱中谋利的金钱交易者。我们从两千年前写下的《旧的》的几章中读到,摩西曾经强力禁止追随者以高利息借给别人钱,不过借给外国人除外。以后,包括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在内的大希腊哲学家都表示不赞同从别人的钱中生出钱来。教会神父对这种事情的态度更明确。在整个中世纪中,放债人一直被人瞧不起。但丁在地狱里为他的金融界朋友们专门准备了一个小壁龛。

从理论上可以证明,开当铺和开银行的是不受欢迎的公民,世界要是没有他们该多好啊。不过,只要世界不再是清一色的农业,那么不借助于信用贷款就连最普通的生意都做不成。于是放债人成了大家需要的魔鬼(按照基督徒的看法),注定要下地狱的犹太人被迫从事人们需要的行当,但体面人绝不会问津。

这样,不幸的出走者被迫干上了不光彩的行当,这使他们自然而然地成为富人和穷人的对头。他们一发迹,对方便翻脸无情,诋毁谩骂,把他们锁在城市最脏的地方,冲动之下还会把他们作为不信教的恶棍绞死或作为基督叛徒烧死。

真是愚蠢,而且无知。无休无止的攻击和迫害并没能使犹太人喜欢基督徒。直接的结果是,一大批第一流的智慧从公共交往中退出了,成千上万天性聪明的年轻人本来可以在商业和科学中进取,却把脑筋和精力浪费在了无用地研究那些深奥莫测的难题和吹毛求疵的诡辩的旧书上,数以百万计无依无靠的男女青年注定要在发臭的小屋里过着畸形的生活,一面听老人讲他们是肯定会继承大地和所有财富的上帝的选民,一面却又听到别人不停地骂他们是猪罗,只配上绞架或刑车,并为此吓得魂不附体。

要让在这种逆境中生活的人(不管是谁)保持用正常的眼光看待生活是不可能的。

犹太人一次又一次被逼得对基督徒同胞采取疯狂行动,白热化时还起来反抗压迫者,于是他们又被称为“叛徒”,“不知报恩的恶棍”,受到更严重的欺侮和限制。但是这种限制只有一个结果,它使心怀怨恨的犹太人增多,使其他人意志颓丧,使犹太区成为受挫的雄心和积累的仇恨的可怕栖身地。

斯宾诺莎生在阿姆斯特丹,因此幸而没有遭到大部分亲戚生来就遭到的苦难。他首先被送进犹太教堂(合适的称呼是“生命之树”)掌管的学校,学会希伯莱文的动词变化以后,便被送到博学的弗朗西斯科·阿皮尼厄斯·范·登·恩德博士那儿,攻读拉丁文和科学。

弗朗西斯科博士正如他的名字所示,出身于天主教徒家庭。传闻他是卢万大学毕业生,按照城中最为广博的教堂执事的说法,他是伪装的耶稣会成员,是个危险人物。不过这是胡说。范·登·恩德年轻时确实在天主教学校呆过几年,但他对功课心不在焉。离开家乡安特卫普以后,他来到阿姆斯特丹,自己开办了一所私立学校。

他有卓绝的鉴别能力,善于想办法使学生们喜欢古文课,阿姆斯特丹的加尔文派自由民不顾他过去与天主教的关系,情愿把孩子托付给他,而且很自豪,因为这个学校的孩子在六韵步诗和变格上总比别的学校强。

范·登·恩德教小巴鲁克拉丁文,但他热情追求科学领域的最新发现,对乔达诺·布鲁诺崇拜得五体投地,因此毫无疑问教给了这孩子一些正统犹太家庭一般不应提及的事情。

小斯宾诺莎一反当时的习惯,没有和其他学生同住,而是住在家里。他的学识很深,颇使家人惊奇,亲戚们都自豪地叫他小先生,毫不吝啬地给他零用钱。他没把这钱浪费在烟草上,而是买了哲学书。

有一个作者最使他感兴趣。

这就是笛卡尔。

雷内·笛卡尔是法国贵族,出生在图尔和布瓦蒂耶交界处,查理曼的祖父曾在这里挡住了穆罕默德征服欧洲。他不满十岁就被送到耶稣会受教育,呆了十二年,很惹人讨厌,因为他肯思考,没经过证明的东西就拒不接受。耶稣会会士能调理这种难管的孩子,既不挫伤他们又训练得很成功,他们也许是世界上唯一这样的人。要检验布丁就要吃一吃。办教育也是一样。如果现代教育家学会了耶稣会罗耀拉兄弟的方法,我们也会有几部自己的笛卡尔了。

笛卡尔二十岁时开始服兵役,他到了荷兰,在那里,纳索的莫里斯曾经彻底完善了他的军事体系,使他的军队成为有志当将军的年轻人的进修学校。笛卡尔并不经常去纳索亲王的司令部。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怎能当新教徒首领的仆人!这听来就象叛国罪。不过笛卡尔感兴趣的是数学和炮兵,不是宗教和政治。荷兰刚刚和西班牙休战,他便辞了职,来到慕尼黑,在巴伐利亚的天主教公爵麾下作战。

但是那场战争并不长,唯一一场至关重要的战斗是在拉罗谢尔附近进行的,那时,胡格诺派正在抵御黎塞留。笛卡尔回到法国,想学一点高级攻坚战。可是军营生活使他厌倦了。他决定告别戎马生涯,致力于哲学和科学。

他自己有一笔小收入。他不想结婚,奢望也无几,只想过安静快乐的生活,而且如愿以偿了。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选中荷兰做为居住地。不过这个国家充满印刷商、出版商和书店,只要不公开攻击政府和宗教,出版检查的法律就形同虚设。况且,他从未学会他所移居的国家的文字(这种文字对真正的法国人来说本来并不难),所以避开了不必要的伙伴和没用的谈话,能够把全部时间(每天差不多二十个小时)用在自己的工作上。

对于当过兵的人来说,这种生活太枯燥了。但是笛卡尔有生活的目的,很满足于这种自我折磨的背井离乡生活。随着光阴的流逝,他逐渐相信,世界仍然被深不可测的无知笼罩着,被称做“科学”的东西其实连真正科学的边都不沾,陈旧的错误和荒谬不首先铲平,总体的进步就不可能实现。这可不是小的命题。不过笛卡尔的耐性很好,到了三十岁,他开始向我们奉献出了崭新的哲学体系。他深为自己的工作所激励,在最初的提纲里加进了几何学、天文学和物理学。在工作中他毫不偏袒,这使得天主教徒宣布他是加尔文派,而加尔文派又骂他是无神论者。

这些喧闹传到他的耳朵里,丝毫不去干扰他。他平静地继续自己的探索,在斯德哥尔摩同瑞典女王谈论了哲学,最后安详地死在城里。

在十七世纪的人们中,笛卡尔主义就如同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达尔文主义,引起了很大轰动。当一名笛卡尔主义者在一六八〇年是件可怕的事,很不光彩。它表明某人是社会制度的敌人,是索西奴斯教徒,是自认不能与体面人同伍的下等人。这并没能阻止知识界大部分人如饥似渴地接受笛卡尔主义,就象我们的前辈接受达尔文主义一样。但是在阿姆斯特丹的正统犹太人中,这类题目却没有人提及。在塔尔穆德和托拉赫也没有人问津笛卡尔主义,因此它也就不存在。一经表明它在巴鲁克·德·斯宾诺莎的头脑里存在,结局就注定了,只要犹太教堂的权威人士一出面调查此事,采取官方行动,斯宾诺莎也会同样不复存在。

那时阿姆斯特丹的犹太教会刚刚度过一场严重的危机。小巴鲁克十五岁的时候,来了一个名叫尤里尔·艾考斯塔的葡萄牙流亡者。他断然抛弃了在死亡威胁下被迫接受的天主教,又回到前辈的宗教。可是这个艾考斯塔不是等闲的犹太人,而是个绅士,惯于在帽子上插一根羽毛,腰上挎一把剑。那些在日耳曼和波兰学校受过训练的荷兰犹太教士所表现出的自高自大使他惊讶和恼怒。他也很自傲,他从不屑掩饰自己的观点。

在那种小的社会组织里,如此公开的蔑视是不可能被容忍的。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开始了,一方是清高的梦幻者,半先知半贵族,另一方是铁面无情的法律护卫士。

结局是悲剧。

首先,在当地警察局,艾考斯塔被控是几本否认灵魂不朽的渎圣小册子的作者。这使他与加尔文派教士发生摩擦。不过事实很快澄清,控告也撤消了。于是犹太教会把这个犟头的反叛逐出教会,剥夺了他的谋生之路。

在以后几个月里,这个可怜人在阿姆斯特丹的街头流浪,最后贫困和孤独又驱使他回到教会。但是他要首先当众认罪,任所有犹太人鞭抽脚踢,然后才能被批准重新入会。这侮辱使他精神失常了。他买了一支手枪,把自己的脑袋打开了花。

自杀事件在阿姆斯特丹市民中引起很多议论。犹太团体觉得不能冒险再惹起另一场风波。当“生命之树”中最有前途的学生已经无疑彼笛卡尔的新异端思想所污染的时候,犹太教会就立即行动起来,试图加以遮掩。人们找巴布克谈话,只要他答应听话,去犹太教堂,不再发表或散布任何反对法律的言论,就可以给他一笔年金。

斯宾诺莎最厌恶妥协,三言两语就回绝了这些事。结果,根据出名的古老《惩处准则》,他被逐出教会。那个准则毫不给人思考的余地,全是照搬耶利哥时代的诅咒谩骂的字眼。

面对五花八门的咒骂,他泰然坐在屋里,从报纸上了解前一天发生的事。甚至当一个《准则》的狂热者想结果他的性命时,他也不肯离开城市。

这对犹太教士的威信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他们尽管乞灵于约书亚和伊莱沙,在短短的几年里却仍有人再次公开向他们挑战。他们心急火燎地向市政厅提出诉讼,要和市长见面,告诉他这个刚被赶出教会的巴鲁克·德·斯宾诺莎的确是个危险分子,是不可知论者,不信仰上帝,在阿姆斯特丹这样受人尊敬的基督社团中不应该容忍这种人。

那些大官人有个好习惯,凡事都不插手,而是推给基督教牧师的小组委员会去办理。这个小组委员会研究之后。发现斯宾诺莎并没有做有害于城市法律的事,便如实向市政府的官老爷做了报告。不过他们又觉得一个教派的人能如此团结一致是好事,便向市长建议,请这个似乎独立性很强的年轻人离开阿姆斯特丹几个月,等风头过了再回来。

从那以后,斯宾诺莎的生活一直平坦无波,就象他从窗口看到的大地一样。他离开了阿姆斯特丹,在莱顿附近的莱茵斯堡小村里租了一间房子,白天修磨光学仪器的镜头,晚上抽着烟斗,根据自己的兴致读点什么或写点什么。他一直没有结婚。谣传说他和拉丁文老师范·登·恩德的女儿有私情,可是斯宾诺莎离开阿姆斯特丹时那孩子才十岁,所以不大可能。

他有几个挚友,每年至少两次提出要给他一点接济,使他能用全部时间致力于研究。他回答说他感谢他们的好意,但他更愿意独立,除了一个有钱的笛卡尔主义者每年给他八十块钱外,他不再多要一分钱,生活在真正哲学家应有的受尊敬的贫穷之中。

他曾经有机会去德国当教授,但他谢绝了。著名的普鲁士国王给他写信,愿意当他的资助人和保护人,他也给予了否定回答,继续度过平静快活的流亡生活。

在莱茵斯堡住了几年后,他搬到海牙。他的身体一直不好,半成品镜头上的玻璃沫感染了他的肺。

一六七七年,他孑然一身孤独地死去了。

使当地教士愤然的是,不下六辆宫廷豪门的私人马车陪伴着这个“无神论者”直到墓地。两百年后,当纪念他的雕像落成的时候,倒霉的警察不得不大批出动去保护参加这个隆重仪式的人,使他们不被成群的狂热加尔文教徒的怒火所害。

这就是他,他有什么影响呢?他难道只是把没完没了的理论塞进成摞的书里、使用的语言能把奥马尔·卡雅姆气得脸皮发青的勤奋哲学家吗?

不。

他取得的成就绝不是靠发挥才智或靠用巧言善辩正确阐述自己的理论。他之所以伟大,主要靠他的勇气。他属于这样一种人:他们只知道一种法则,它是在早已被忘却的遥远的黑暗年代里定下的不可更改的一套规矩,这些规矩是为那些自命可以解释圣理的职业教士创立的精神专制体系。

在他生活的世界中,知识自由的思想与政治上的无政府几乎是同义词。

他知道他的逻辑体系既会得罪犹太人,也会得罪非犹太人。

但他从来没有动摇过。

他把所有问题都视为普遍问题,一无例外地看做是一个无所不在的意志的体现,是纯现实的表现,它将适用于最后审判日,就象适用于创世纪那样。

这样,他为人类的宽容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斯宾诺莎象前面的笛卡尔一样,摈弃了旧宗教设下的狭隘界线,以百万星辰为基石,建立起了自己的崭新思想体系。

这样一来,他恢复了从希腊和罗马时代就被歪曲的人类的真正形象——作为真正的世界一员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