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 十月十三日 社会的暴力
在人类社会,以理性来引导人民让他们能认识所有法则,比让他们在暴力压制下生活远为自然。
最伟大的贤者(国君)治理国家的时候,人民虽然都顺从他的力量,但并未察觉他的存在;次一等的国君,人民都跟他亲近并赞美他;再次一等的国君统治国家的时候,人民都怕他;而最末一等的国君,人民都轻视他。
(原文: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
老子
未觉醒的人认为国家的制度是神圣的,而且如人体的器官,是 人类生活不可缺少的条件。但对觉醒的人而言,统治者往往加给自己某种不合理的幻想的色彩,他们往往是以暴力强制的手段去实现愿望的走入歧途的一个集团。尽管暴力的存在时日已久远,尽管其样式有所变化,组织有所不同,但暴力的本质始终并没有改变。对觉醒的人而言,并没有所谓“国家”的存在,因此也没有以国家之名来行暴力的任何理由,他们是绝不可能参加暴力的。国家的暴力以外在的手段绝难消除,只有靠对真理有所觉醒的人才有可能消除它。
对于过去的社会状态,国家的权力也许有其必要,今日或许也有其必要。但人类已经不能不看出,或不能不有所预期,有一种新的社会状态,暴力只不过在于妨碍人类的和平生活。不仅如此,人类必须以其内在的成长,以及绝不参与暴力去实现这种社会状态。
强大的力量是由人类的互爱而来;互相敌对必削弱力量。由于在爱之中合而为一,我们便能稳固立身;因互争而四散,最后必逐一倒下。
露西·马洛丽
让我们努力去过不必使用暴力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