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远征阿卡巴 第四十三章 行行复行行

第二天黎明前,我们再度上路,沿塞雅阿布阿拉德的河床直走到太阳由济布利雅特山头升起。我们休息半小时,等大队人马到达。然后奥达、纳西尔,还有我,再也忍受不了顶头烈日,加速疾驰。隔着平原上翻腾的热气,我们几乎立刻就看不到其他队员了。不过,沿着菲哲河谷长满灌木丛的河床而行,路很明显。

我们在日正当中时到达预期中的水井。这口井大约有三十英尺深,有石头砌成的护栏,似已年代久远。水量充沛,有点咸味,不过生饮还不难喝——虽然一装入皮水袋就会产生恶臭。这座山谷去年曾豪雨成灾,所以有不少牧草,我们将骆驼松绑后放任它们吃草。其他人陆续跟上来了,他们也汲水饮用并烤面包吃。我们让骆驼吃个痛快,直到入夜,然后让它们再喝一次水,再拴在离水井半英里处的河岸下过夜。如此,要是有劫掠队在夜间想使用水井,也不用与我们起冲突。不过,我们的卫兵没听到任何动静。

虽然已经不用赶路,我们照常在天未亮时便起程,不过,沙漠中的烈日令人难熬,所以我们计划在中午找地方遮阴。走了两英里路,山谷豁然开朗,稍后我们到达一座位于东岸的残破绝壁,与协尔劳加的出口遥遥相对。这里绿意盎然,我们要求奥达打些猎物。他派查阿尔往一条路走,自己往西走,穿越一望无际的平原,我们则转入绝壁间,发现岩棚下有很多阴凉的洞穴,足以避开炎阳,让眼睛休息一下。

两位猎人还不到中午就回来了,各猎得一只瞪羚。我们在菲哲带了些水,现在可以放心用光,因为卡布阿贾的水源很近,所以我们就在石洞内大啖面包与羚羊肉。在长途跋涉后,这么惬意的享受对我们这些城市人而言真是天大的福气:对我,还有扎基,以及奈西布的叙利亚仆人,奈西布自己多少也觉得欣慰。纳西尔身为领导人,一直彬彬有礼,一路上也对我们相当照顾。在他的耐心教导下,我后来总算学会如何与阿拉伯部落民族结伴而行,又不会影响他们的行程与速度。

我们休息到下午两点又动身启程,穿过一座平淡无奇的平原,由菲哲河谷往东延伸数英里路,在夕阳即将西下前到达下一站卡布阿贾。这里的水池是今年的雨水,已有点混浊,也有咸味,不过可以供骆驼饮用,人也勉强可以饮用。此地位于菲哲河谷的洼地中,菲哲河谷的洪水涌进来,形成一座两英尺深、两百码宽的水池。它的北端是一座沙岩丘。我们原本希望在此地找到豪威塔特族人,不过这里的牧草已被啮光,水质也已遭牲口污染,他们已搬离了。奥达找寻他们的足迹,但一无所获,狂风沙已将沙面还原成新的细浪纹。然而,既然他们已由图拜克移居此地,接下来必定是迁往锡尔汉河谷。所以,我们只要往北走,便可以找到他们。

第二天,虽然感觉已经过了好久,却只是我们离开沃季的第十四天,上路时依旧是火伞高张。我们在下午终于走出菲哲河谷,转入锡尔汉河谷中北方偏东的阿尔费杰。接着我们向右走过一片平坦的石灰石与沙地,望见大内夫得沙漠遥远的一角,闻名的沙丘带切断了叙利亚沙漠延伸过来的舍迈尔山脉。帕尔格雷夫、布伦特、格特鲁德·贝尔等人都曾到此一游。我要求奥达稍微改变行程,让我们全体前去探访。只见他横眉怒目地说,人只在有必要时才会去内夫得,去抢劫,而他父亲的儿子不会抢劫步伐蹒跚又长癣的骆驼。我们的任务是活着抵达阿尔费杰。

所以我们识趣地继续上路,穿越一成不变、刺眼的沙漠,也穿越若干被称为“吉恩”的更难行的路段——路面为光滑的泥地,几乎像条纹纸般洁白平滑,而且通常宽达数英里。这种路面像玻璃一样,会将阳光反射到我们脸上,所以头顶有如箭般的光束射下,脚底又有反光射入眼睑。那可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起伏不定的痛苦,有时我们痛苦得几欲昏厥。然后热气消失变凉了,一片乌云掠过,像一片黑网扫过视网膜,这使我们暂时得以喘口气,储备继续苟活残喘的精力,就像溺水的人挣扎着浮出水面。

我们变得懒得搭腔。不过在快六点时总算松了口气,我们停下来用餐,自行烘焙面包。我把口粮分给我的骆驼,因为那可怜的动物一路走来又累又饿。它是血统纯正的优良品种,是内志的伊本·沙特送给侯赛因国王,再由侯赛因转送给费萨尔的,相当优秀的牲口,吃苦耐劳,走山路的步履稳健,也很勇敢。阿拉伯的富人只骑雌骆驼,因为它们比雄骆驼光滑,而且更温驯,也比较不吵人。此外,它们耐性十足,即使已累坏了也能持续走上好长一段路,真的是走到累死而后已。雄骆驼则会变得脾气暴躁,累了就猛然躺下来,而且会就这么躺在那里毫无必要地活活气死。

入夜后我们缓缓前行三小时,到达一座沙丘的顶端。经过一天热风和狂风沙的折磨,我们的脸被吹得生疼,不时刮起的暴风使人看不到眼前的路,连骆驼都会被吹得上下跳动,此时总算可以安心睡个觉了。不过奥达仍在为明天操心,因为再来一场热风,就会使我们在沙漠中的行程延误至三天之久,而且我们已断水了。所以他在半夜又把我们叫醒,再度上路,在天亮前进入毕协塔沙漠(取这个名字有嘲讽意味,因为它既宽阔又平坦)。它细致的表层——红褐色的打火石——在日出后幸好不会反光,不过对骆驼而言却热得如踩在火堆上,有几只已经因脚痛而一跛一跛的了。

阿拉伯沿岸沙质平原出身的骆驼,脚底都有软肉趾,如果忽然进入内陆,在打火石或其他热烘烘的地面长途跋涉,它们的脚底会烫伤,至少会起水泡,在肉趾中央会皮开肉绽,宽达两英寸,甚至更宽。它们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在沙面走路,不过如果忽然踩到小圆石,便会绊倒,或走得畏首畏尾,像踩到火一般。若是长途跋涉,除非是特别勇敢的骆驼,否则很可能就此裹足不前。所以我们骑得小心翼翼,刻意挑最柔软的地面,奥达与我走在最前面。

我们正在行进间,地面忽然扬起一道尘土,如一阵风般窜走。奥达说是鸵鸟跑过。有个队员找到两枚象牙色的巨蛋,抱过来交给我们。我们决定用这毕协塔的名产当早餐,于是四处找柴薪,不过找了二十分钟才收集到一小束干草。我们被寸草不生的沙漠打败了。驮行李的队伍走过我们面前,我的眼光落在火药包上。我们抽出了一包,小心翼翼地将火药铺在地面,周围铺上石块,再将鸵鸟蛋架在石块上,点起火烘烤,直到烤熟为止。纳西尔与奈西布也看得兴起,跨下骆驼来取笑我们。奥达抽出他的银柄匕首,削掉第一个蛋的顶部。一股恶臭像瘟疫般传出来,我们纷纷走避。第二个蛋还很烫,我们轻踢着将它滚到一个干净的地点。这个蛋还很新鲜,硬得像石头。我们用匕首将蛋白蛋黄全挖到充当我们餐盘的岩片上,吃着碎屑,连纳西尔这种大人物也放下身段与我们共享鸟蛋大餐。众人的评价是:又韧又硬,不过在毕协塔算是美食了。

查阿尔看到一只剑羚,于是徒步接近,杀了它。我们将精肉绑在驮行李的骆驼背上,留待下一站再享用,然后继续上路。后来贪婪的豪威塔特族人看到远方还有剑羚群,追了过去,它们傻傻地跑了一阵子,然后停下来望着他们接近,接着想再跑开,但已太迟了。雪白的肚子暴露了它们的行踪,因为,海市蜃楼的放大作用使我们在老远就看到它们闪闪发光的肚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