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远征阿卡巴 第四十四章 抵达锡尔汉
我太累了,也不大想狩猎,没有跟过去追那些罕见的野兽,所以我往前追赶行李队,我的骆驼步伐大,一下子就赶上了。队伍最后面的是我的手下,正徒步而行。他们担心如果热风再强些,有些骆驼在今晚之前就会累死,所以下来牵着走,减轻它们的负担。穆罕默德这个强壮、笨手笨脚的农夫,与柔弱得像世家子弟般优雅的亚格利人,两者鲜明的对比令我大开眼界。法拉吉和达乌德在他们之间打着赤脚蹦蹦跳跳。唯有卡西姆不见了,他们以为他和豪威塔特族人在一起,因为他脾气阴沉,与这群爱嬉闹的士兵格格不入,所以经常与性情较接近的贝都因人为伍。
后面已经没有人了,所以我往前骑过去,想看看他的骆驼情况如何。最后找到了,没有人骑,由一个豪威塔特族人牵着。鞍座还系在骆驼背上,步枪与食物也都在,唯独他不知去向。后来我们终于意识到,这个老是愁眉苦脸的人失踪了。这下子情况严重,因为有热气与海市蜃楼阻隔,在两英里外无法看见我们的队伍,而且在硬石地面上也不会留下任何足迹,他徒步休想追上我们。
每个人还是继续前行,都认为他只是脱队了。就这么过了许久,这时已经接近中午,他势必落后在好几英里外了。骆驼背上的行李都还在,可以证明他在前一晚我们休息时仍未脱队。亚格利人猜他可能是在鞍座上打瞌睡,跌下骆驼,不省人事或摔死了,或者是与队上什么人结怨被害了。反正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是个脾气乖戾的陌生人,与他们一向很生疏,他们也不大在乎他。
那是没错。不过穆罕默德是他的族人及乡亲,也算是他在路上的同伴,但碍于对沙漠一无所知,而且骆驼也跛了,无法折回去找他,这一点也是事实。
如果我派他回去,简直是要害死他。这又使重担落到我肩上。豪威塔特族人会乐于帮忙,可是目前在海市蜃楼外打猎及侦察,不见踪影。伊本·德加塞尔率领的亚格利人种族观念很强烈,除非是为了自己的族人,否则不会蹚这浑水的。何况卡西姆是我的手下,我必须对他负责。
我虚弱地望着那些疲惫的同伴,迟疑一下,不知能否和人换骆驼,派别人骑我的骆驼去救他。我若想逃避这责任,可以获得他们的谅解,因为我只是个外国人,但也正因如此,我不敢启齿,我还要协助他们的起义。毕竟,一个外国人很难影响其他民族的建国运动,对一个信基督教的文弱书生而言,要影响信伊斯兰教的游牧民族,更是难上加难。如果我要求逃避责任以享受外国基督徒的权利,又要求他们不将我当外国人看,就不可能协助他们起义了。
所以,我一言不发,掉转那峰不大甘心的骆驼,它还在鸣叫着想回去与它的骆驼朋友为伍,我催促它上路,然后穿越绵长的人员队伍与行李队,投入身后的一片空无中。我一点也不觉得自己侠骨豪情,因为我一肚子火,我的其他仆从没看好他,又不主动去找他,我自己又想扮演游牧民族。但最令我生气的还是卡西姆,这个爱发牢骚的家伙,沿路一直怨天尤人,脾气急躁,猜忌心重,粗暴,我很遗憾队上有这号人物,也早已下决心一到达目的地就摆脱他。我为了这么一个不足取的人,拿自己在阿拉伯起义运动的重要性冒风险,似乎很荒谬。
我的骆驼咕噜个不停,看来似乎它也有同感,不过骆驼被虐待都会咕噜个不停的。它们从小就习惯群居,有些会依赖性强到无法独自上路,每一峰在离开相处惯了的同伴时都会百般不愿地哀鸣,我骑的这峰就是如此。它扭转长脖子,朝同伴鸣叫,走得很慢,焦躁不安,这时就需要谨慎的引导才能使它乖乖上路,于是我每走一步就拿藤棍轻拍它一下,使它继续前行。不过,走了一两英里后,它心情好了些,走起来不再那么勉强,可是还是很慢。我这一阵子来一直拿着指南针留意方向,这时也希望借着指南针的帮助,能回到十七英里外刚才出发的地点。
不到二十分钟,我们的队伍已杳无踪影,我这才深切体会到毕协塔到底有多荒凉。大漠中唯一的地形就是晒野生植物“萨姆赫”用的沙坑,我尽可能走过这些沙坑,因为我的骆驼可以在坑中留下足迹,当作回来的标记。这种植物是谢拉雷特族人的野生面粉,他们没什么家产,只有骆驼,自诩沙漠可以满足他们各种需求。这种植物与椰枣混合再以奶油调味后是不错的食物。
这些沙坑充当小小的晒谷场,是将打火石堆成一个十英尺宽的圆圈做成的。打火石叠在坑的外围,使坑达数英寸深,妇女就将红色的小种子收集在这些坑中捣碎。不断吹过的风刮不走这些打火石(下了几千场冬季的雨才有可能),只会使淡色的沙粒堆积在石头上,所以这些坑看起来像是黑色石面上的灰眼睛。
我骑了一个半小时,相当轻松,因为由后方吹来的微风使我得以拭去发红的眼睛上的沙垢,望向前方时几乎不会疼痛。我看到前头有个影像,或许是大树丛,至少是个黑影。千变万化的海市蜃楼会使高度或距离失真,不过这东西似乎在移动,在我们的路上稍微偏东处。我将骆驼的头扯向那个方向碰碰运气,走了几分钟后竟发现那是卡西姆。我朝他呼唤时,他茫茫然地站着。我骑上前去,看到他几乎已经瞎了,也神志不清,站在那边朝我张开双臂,一张黑嘴张得老大。亚格利人将我们仅剩的水装在我水袋里,他疯狂地将这些水泼在脸上和胸口,仰头狂饮。他喝够了后,开始哀嚎。我扶他坐在鞍座后的驼峰上,然后自己也坐上鞍座。
我们再往回走时,骆驼似乎松了口气,不用我驱策。我以指南针标下精确的地标,精确到几乎完全循着来时的路。骆驼虽然驮着我们两人,却健步如飞,有时候它甚至会将头压低,像最出色的年轻骆驼在骑术精湛的骑师驱策下,快意奔驰一段路。它仍有足够的精力,这令我喜不自胜,也很欣慰没花太多时间就找到了卡西姆。
卡西姆一路上不停地呻吟着抱怨他差点渴死的痛苦与恐怖,我叫他闭嘴,但他仍哀嚎个没完,而且坐得软趴趴的。到后来骆驼每跨一步,他就上下颠簸,朝它的驼峰重压一次,使它跑得更快。这样很危险,很可能会害它扭伤。我再度叫他闭嘴,他却叫得更大声,我于是揍了他一拳,并警告说再叫一声就把他丢下去。这么粗声厉气的威胁总算见效了。此后他绷着脸紧抓着我,不再出声。
走不到四英里,我又看到一个黑影,在前方的海市蜃楼外晃动。然后黑影变成三个,越来越大。我暗忖着会不会是敌人。一分钟后,幻象突如其来地消失,是奥达以及纳西尔的两个手下来找我。我故意消遣他们竟然将一个同伴弃置在沙漠内。奥达扯了扯胡子,咕哝着说如果当时他在场,一定不会让我走这一趟的。卡西姆被臭骂了一顿,再让他与另一个骑术较佳的骑士共骑,然后我们一起前行。
奥达指着狼狈不堪的卡西姆怪罪我:“那东西不比骆驼值钱……”我打断他说道:“不值几毛钱,奥达。”他听了很开心,骑到卡西姆身旁狠狠揍了他一拳,要卡西姆像鹦鹉一样复诵他说的价钱。卡西姆愤怒地咧开嘴,露出参差不齐的牙齿,然后一直生着闷气。又骑了一个小时,我们已赶上行李队,我们经过时他们纷纷打听情况,奥达则每有人问起就将我的玩笑话再说一次,或许共说了四十次,直到我彻底了解自己这个玩笑实在不怎么高明。
卡西姆解释说他是下骆驼解手,事后在黑暗中找不到我们的队伍。不过,他显然是在漫长又酷热的旅途的疲惫下,在下骆驼处睡着了。我们赶上最前面的纳西尔与奈西布。奈西布对我如此卤莽行事,危及奥达和我自己的性命而大感不满。他很清楚,我一定看准他们必会回来找我。纳西尔对奈西布说话如此刻薄极感讶异,奥达则开心地一再述说部落人与城市人的差别:沙漠中的人是休戚相关的生命共同体,城市人则各自孤立又互相竞争。
我们这么聊着,也过了几小时,一天剩下的时间似乎也不多了。热气渐升,狂风沙直扑我们脸上,吹过骆驼时有如一道烟般呼啸而过,令人乍觉原来风也是可用眼亲睹的。地面一片平坦,直到五点钟才看到前方有小丘,稍后我们发现自己已置身于沙丘间,周围有细长的柽柳树环绕,一片静谧。这里是锡尔汉河谷的卡塞姆。树丛与沙丘挡住了风,日正西沉,夕阳残红抹在我们身上。所以我在日记上写道:锡尔汉美极了。
对在西奈住了四十年的人而言,巴勒斯坦是个鲜乳与蜂蜜的乐园;对必须跋涉数星期穿越这片北方沙漠才能进城的部落民族而言,大马士革这个名字就等于人间天堂;对我们这些在风沙滚滚的豪尔地区熬了五天的人而言,当晚夜宿的卡塞姆与阿尔费杰真像是世外桃源。它们只比毕协塔沙漠高出数英尺,山谷群由它们往东延伸进入一片大洼地,我们梦寐以求的水井就在此地。不过如今我们已经穿越沙漠,安全抵达锡尔汉,已无口渴之虞,疲惫才是我们最大的隐忧。所以我们决定就地扎营,并升起火堆当指标,让努里·沙兰的奴隶循着火光回来,他当天也像卡西姆一样走失了。
我们并不太担心他。他对这个地区很熟,而且还骑着骆驼。他很可能是故意抄捷径直接走到努里·沙兰管辖的首都焦夫,借此赚取通风报信的奖赏。无论出了什么状况,反正他当晚没有现身,第二天仍不见人影。几个月后,我向努里打听他的下落,努里说不久前找到他的干尸,就躺在他的骆驼旁边,陈尸于荒漠之中。他一定是在狂风沙中迷了路,在滚滚黄沙中摸索,直至骆驼累垮,然后干渴至死。没有拖很久——就算是最强壮的人,这种夏季再一天就够了——不过死得很痛苦,因为干渴是一种躁急症,满脑子恐惧与惊慌,最勇敢的人在一两个小时内也会变成喋喋不休的疯子。最后太阳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