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第四章
苏格拉底谆谆教导门徒要热爱正义。他以自己的行为给他们留下了坚持正义的榜样,第1—4节。他和一个智者希皮阿斯谈话,第4—9节。空谈正义不如躬行正义,第10、11节。服从法律是正义的一部分;法律是什么?第12—14节。谁是国家的最好的长官,第15节。普遍地遵守法律就能维持和谐一致,第16—18节。有些不成文法,如果违犯了就不能不受惩罚,第19—24节。遵守神的律法就是正义,第25节。
关于正义,苏格拉底并不隐瞒自己的看法,而总是通过他的行为把自己的心意显示出来。在他的私人生活方面,他严格遵守法律并热情帮助别人;在公众生活方面,在法律所规定的一切事上他都服从首长的领导,无论是在国内或是从军远征,他都以严格遵守纪律而显著地高出于别人之上。当他做议会主席的时候,他不让群众作出违反法律的决议来,为了维护法律,他抵抗了别人所无法忍受的来自群众的攻击。当三十僭主命令他做违背法律的事的时候,他曾拒绝服从他们。当他们禁止他同青年人谈话并吩咐他和另外一些公民把一个人带去处死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因这个命令与法律不合而拒绝执行。当他因米利托斯的指控而受审的时候,别的被告都习惯于在庭上说讨好法官的话,违法地去谄媚他们、祈求他们,许多人常常由于这种做法而获得了法官的释放,但苏格拉底在受审的时候却决不肯做任何违法的事情,尽管如果他稍微适当地从俗一点,就可以被法官释放,但他却宁愿守法而死,也不愿违法偷生。
当他和别人谈话的时候他就是常常这样说的,我知道有一次他和艾利斯人希皮阿斯谈论正义的时候就是这样。当希皮阿斯在离开雅典一个时期以后又回来的时候,他碰到苏格拉底正在对人讲论着:如果一个人要某人去学鞋匠、或木匠、或铜匠、或骑马,毫无问题,他知道应当派他到什么地方去学;〔甚至有人还说,如果有任何人要使他的马和牛受到正确的训练的话〕会训练的人也到处皆是。奇怪的是,当一个人自己或使他的儿子或家奴去学习正义的时候,却不知道到哪里去学。
当希皮阿斯听到这话的时候,就似乎开玩笑地说道:“苏格拉底,你还是在讲我老早以前就听过的那老一套吗?”
苏格拉底回答道,“是的,希皮阿斯,我讲的不仅是老一套,比这更奇怪的是,我还是讲的同一个题目哩!但也许由于你是见多识广的人,你是不会对同一题目作同样讲述的”。
“的确”,希皮阿斯回答,“我总是企图讲点新鲜的东西”。
“是不是对于你所确实知道的事情,例如,关于字母,如果有人问你(苏格拉底)这个词里有多少和哪些字母,你现在的回答也是和从前不一样呢?或者关于算术,如果有人问你二五是否得十,你现在的回答也和从前不一样吗?”
“苏格拉底”,希皮阿斯回答道,“关于这些,我也和你一样,总是讲一样的话,但是关于正义,我准知道我现在所能说的是你或任何别的人所无法反驳的”。
“的确”,苏格拉底说道,“你所发现的是一件很大的好事,这么一来,法官们再也不会作出相反的判断,公民们再也不会争执什么是正义,也不会打官司,不会争吵了,国与国之间再也不会为权利而引起纠纷并进行战争了;在我还未听到你这么一个伟大的发明之前,我真不知道怎么能够和你分手”。
“可是,我说老实话”,希皮阿斯说道,“在你没有把自己对于正义的看法讲出之前,你是听不到的;你总是在嘲笑着别人,质问、驳斥着每一个人,这已经够了,而你自己却不肯把理由告诉任何人,无论关于什么事都不肯把自己的意见说出来”。
“怎么?希皮阿斯!”苏格拉底说道,“我从来也没有停止表示过我自己对于正义的看法,难道你没有觉察到吗?”
“你这算是什么一种理由呢?”
“如果说”,苏格拉底回答道,“我没有借着言论,至少我已借着行为把我的看法表示出来了,难道你不认为,行为比言论更有凭信的价值吗?”
“当然行为比言论更可凭信得多”,希皮阿斯回答,“因为有许多讲论正义的人,所做的却是非正义的事;而一个躬行正义的人则决不可能是个不义的人”。
“那末,你在任何时候觉察到我做过假见证、或诽谤过什么人,或在朋友或同胞之间挑起争论,或做过任何其他不义的事吗?”
“没有”,希皮阿斯回答。
“难道你不认为,不行不义就是正义吗?”
“很显然,苏格拉底”,希皮阿斯说道,“就连现在,你仍在规避着把自己对于正义的看法表示出来;因为你所说的,并不是正义的人做什么,而是他们不做什么”。苏格拉底回答道,“我认为,不愿行不义的事就足以证明其为正义。不过,如果你认为这还不够,那末,看看下面所说的是不是会使你更满意些:我说守法就是正义”。
“苏格拉底,你的意思是说,守法与正义是同一回事吗?”
“我是这个意思”,苏格拉底回答。
“我不懂你所说的守法是什么意思,也不懂你所说的正义是什么意思。”
“你知道‘城邦的律法’吗?”苏格拉底问。
“我知道”,希皮阿斯回答。
“你认为它们有什么意义呢?”
“它们是公民们一致制定的协议,规定他们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
“那末”,苏格拉底说道,“那些按照这些律法行事为人的人品不就是守法的,而那些不按照这些律法做的人就是违法的吗?”
“完全正确”,希皮阿斯回答。
“那末,守法的人岂不就是行正义,而违法的人岂不就是行不义吗?”
“的确是这样。”
“那末,这岂不是行正义的人就是正义,行不义的人就是不义吗?”
“怎么能不是这样呢?”
“这样看来,守法的人就是正义,而违法的人就是不义了。”
“但是,苏格拉底”,希皮阿斯反问道,“既然制定这些法律的人们自身就常常废弃或修改法律,人们又怎能把这些法律或把遵守这些法律看得具有真正的重要性呢?”
“可是”,苏格拉底说道,“城邦在进行战争之后,也是常常讲和的啊!”
“那当然”,希皮阿斯回答。
“既然如此,那末,因法律可能被废弃而轻看那些遵守法律的人和因和平可能恢复而责怪那些英勇作战的人,你以为这两者之间有什么不同吗?难道你当真想谴责那些为支援祖国而投身于战斗中的人们吗?”
“当然不是”,希皮阿斯回答。
“你考虑过没有”,苏格拉底问道,“拉开代莫尼人卢库格斯如果不是在斯巴达最牢固地建立了守法精神,他就不可能使斯巴达和别的城邦有什么不同吗?你难道不知道,那些最能使人民守法的城邦领导人是最好的领导人,那些拥有最守法的人民的城邦,在和平时期生活得最幸福,在战争时期是不可抵抗的吗?而且,对城邦来说,同心协力是最大的幸福!这样的城邦的议会和首长们经常劝导他们的人民要同心协力。在希腊到处都有要求人民立誓同心协力的律法,而到处人们也都在立誓这样做。但我认为,其所以这样做的原因,既不是为了让人民选择同一歌咏队,也不是为了让他们赞赏同一个笛子吹奏者,也不是为了使他们都欢喜同一个诗人,也不是为了使他们都欣赏同一种事物,而是为了使他们都遵守律法;因为凡人民遵守律法的城邦就最强大,最幸福,但如果没有同心协力,任何城邦也治理不好,任何家庭也管理不好。作为一个人民,除了遵守律法,还有什么方法能够使自己少受城邦的惩罚、多得到国人的尊敬呢?还有什么方法能够使自己在法庭上少遭失败、多获得胜利呢?人们愿意信任并把自己的钱财或子女托付给谁呢?除了按法律行事的人以外,全城邦的人还能认谁是更值得信任的呢?父母、亲属、家奴、朋友、同胞或异乡人能够从谁的手里更可靠地得到公正的待遇呢?敌人在停战、缔约或和谈时宁愿信任谁呢?除了遵守律法的人以外,人们会愿意做谁的同盟者呢?同盟者又宁愿信任谁为领袖、为要塞或城镇的统帅呢?除了遵守律法的人以外,人们还能指望谁更会受恩必报呢?除了那些被认为会报恩的人以外,人们又宁愿向谁施恩呢?除了这样的人以外,人们还宁愿做谁的朋友,不做谁的敌人呢?除了自己所渴望缔交、避免结仇和那些极大多数人都愿做他的朋友和同盟者,只有极少数反对者和敌人以外,人们还能更不愿对谁作战呢?
“因此,希皮阿斯,我说守法和正义是同一回事;如果你有什么相反的意见,那就请指教吧!”
“说实话,苏格拉底”,希皮阿斯回答道,“对你所谈关于正义的话,我并没有什么相反的意见”。
“希皮阿斯”,苏格拉底问道,“你知道什么是不成文法吗?”
“那是到处都一致遵守的律法。”
“那末”,苏格拉底问道,“你能说这些律法是人类为自己制定的吗?”
“那怎么能呢?”希皮阿斯回答道,“因为人类是不可能都聚集到一起的,而且也不是都说同一种语言啊”。
“那末,你想这些律法是谁制定的呢?”苏格拉底问。
“我想”,希皮阿斯回答道,“这些律法是神明为人类制定的,因为所有的人类都以敬畏神为第一条律法”。
“到处岂不是也有一条孝敬父母的律法吗?”
“是这样。”
“父母不可与子女结婚,子女也不可与父母结婚岂不也是一条吗?”
“苏格拉底”,希皮阿斯回答道,“我还看不出这是神所制定的一条律法”。
“为什么呢?”苏格拉底问。
“因为我注意到有些人违犯了这条律法”,希皮阿斯回答。
“他们还违犯许多别的律法哩”,苏格拉底说,“不过,违犯神所制定的律法的人是无法逃避刑罚的;不像有些人违背了人所制定的律法,却能利用藏躲或暴力,逃避刑罚”。
“但是,苏格拉底”,希皮阿斯问道,“父母与子女,子女与父母结婚,所不能逃避的是什么样的刑罚呢?”
“当然是最大的刑罚了”,苏格拉底回答,“因为对生育子女的人来说,有什么刑罚比生育不好的子女更大呢?”
“他们为什么必然生不好的子女呢?”希皮阿斯问道,“如果任何阻碍没有——他们自己是好人,生子女的对方也是好人?”
“因为”,苏格拉底回答道,“不仅生子女的双方都须是好人,他们还必须都是体力旺盛的人;难道你以为体力旺盛的人的子孙和那些还未到体力旺盛年龄或者已经过了体力旺盛年龄的人的子孙都是一样的吗?”
“当然不会是一样的”,希皮阿斯回答。
“那末,哪一个是更好呢?”苏格拉底问。
“显然是体力旺盛的人的子女”,希皮阿斯回答。
“那末,体力不旺盛的人的子女精神一定不会饱满了?”
“的确,大有可能”,希皮阿斯回答。
“那末,这样的人是不应该有子女的了?”
“是不应该”,希皮阿斯回答。
“那末,这样生出的子女是他们不应该生的了?”
“我看是这样”,希皮阿斯回答。
“既然如此,如果不是这些人有不好的子女,还会是什么别人呢?”
“在这一点上我也同意你的意见”,希皮阿斯说。
“还有,以德报德,岂不也是到处都承认的一条律法吗?”
“是的,不过这条律法人们也违犯了”,希皮阿斯说。
“那些违犯这条律法的人,岂不是遭受丧失好的朋友和不得不求告那些恨自己的人的刑罚吗?那些善待熟人的人岂不就是好的朋友、那些受恩不报的人岂不是因为忘恩负义而被人所恨吗?但是,由于和善待自己的人结交对他们有极大的好处,他们岂不是仍然会竭尽全力追求这样的人吗?”
“的确,苏格拉底”,希皮阿斯说道,“所有这一切似乎都是由神来的,因为在我看来,凡是其本身就给违犯的人带来刑罚的律法,一定是由比人更好的立法者所制定的”。
“那末,希皮阿斯,你以为正义的律法和非正义的律法哪一个是由神所制定的呢?”
“非正义的律法当然不是由神所制定的”,希皮阿斯回答,
“因为如果神不制定正义的律法就很难有什么别的人制定这样的律法”。
“这样看来,神也是喜欢把正义和守法看为是同一回事了。”
就是这样,通过言论和实践,苏格拉底使得那些到他跟前的人成了比较正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