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晓歌
妻子晓歌是一所印刷厂的装订工人。她技术娴熟,掌握全套精装书的工艺流程,经她手装订出的书,我想已足可绕地球赤道一周。妻生下我们唯一的爱子不到一年,便去参加当时“深挖洞”的“战备劳动”,结果身体受损,至今仍显瘦弱。但妻有一个特点,就是极少失眠,我因系“爬格子的动物”,又属“夜猫子”型,所以妻入睡后,我常仍在灯下伏案疾书,这时妻平稳的鼻息,便成为我心灵中的一种无形伴奏。我很羡慕妻的不受失眠折磨,她说:“我一天为书累,为你和孩子累,上床的时候心里坦坦然,为什么要失眠?”我想这世上无数平凡的“上班族”,无数的普通劳动者,都同她一样,诚实劳动,默默奉献,他们带着一颗无愧的心上床,上帝也确实不该罚他们失眠。当然,这并不等于说失眠者便都是为上帝所罚,即如我,因选择了作家这一职业,又养成了昼夜不分随兴而动的习惯,所以夜间失眠是常有的事,但我自知并非做了什么亏心事,清夜扪心,于失眠中还是很坦然的。
在诚实劳动、竭诚奉献的前提下,自自然然地享受单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生活,这启示,还是来自于妻的。
妻爱逛商店,穗港人称之为“行公司”。我原来最惧怕的,便是妻要我陪她“行公司”,我常常惊异于她的兴致何以那么浓厚——比如对我们家根本不需要的货物,或以我们的消费水平根本不能问津的货物,她也能细细检阅、观览一番,似乎当中有许多的乐趣。倘若她决定购买某种物品,那么,好,售货员是必得接受《服务公约》上那“百问不烦,百拿不厌”的考验了,我就常在柜台外为售货员鸣不平,催她快下决心。直到很久之后,我才略能领会她那认真挑选中的乐趣——那是一种于女性特别有诱惑力的琐屑的人生乐趣。是的,琐屑,然而绝对无害甚至有益的人生乐趣——我现在懂得,妻那样认真地用纤纤十指装订了无数的书,奉献于社会,那么,她用纤纤十指细心地在社会设置的商品交换场所里挑选洗面奶或羊毛衫,并以为快乐,实在是顺理成章的事。
妻喜欢弄菜。在饭馆吃过某种菜,觉得味道不错,妻就常回家凭着印象试验起来,倒并不依仗《菜谱》。妻一方面常对我毫不留余地地倾泻她的牢骚:“你就知道吃现成饭!你哪里知道从采购原料到洗涮碗盘这当中有多少辛苦!”这时候我觉得她就是“三闾大夫屈原”。另一方面她又常常一个人在那里琢磨:“这个星期天该弄点什么来吃呢?”我和儿子出自真心地向她表态:“简单点,能填饱肚皮就行!”而她却常常令我们惊异地弄出一些似乎只有在饭馆里才能见到的汤菜来——除了中式的,也有西餐菜。当我和儿子咂嘴舐舌地赞好时,她得意地笑着,这时我又觉得她就是刚填完一阕好词的“易安居士李清照”。当然太频密是受不了的,但隔两三个月请一些友人来我家,由她精心设计出一桌“中西合璧”的饭菜,享受平凡人的吃喝之乐,亦是她及我们全家的生活乐趣之一。我出差在外,人问我想不想家,我总坦率承认当然是想的,倘再问最想念的是什么?我总答曰:“家中开饭前,厨房里油锅热了,菜叶子猛倒进锅里所发出的那一片响声!”婚前,是母亲使然,婚后,便是妻的“拿手好音”。这当然更属琐屑到极点的人生乐趣,然而,如今我不但珍惜,并能比以往更深切地享受。
妻喜欢弹钢琴。她虽是个平凡到极点的装订工,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她亦绝不例外。美的极致,有人认为一即音乐,一即高等数学。高等数学之美,少有人能领略,音乐之美,却相当普及。妻上小学时,家境不好,而邻居家里,就有钢琴,叮咚琴声,引她遐想,特别是一曲贺绿汀的《牧童短笛》,她在少女时代的梦,就频有自己竟坐在钢琴前弹奏出旋律的幻境。因此当我们手头有了买下一架钢琴的钱币时,她一议及,我便呼应,两人兴冲冲地去买了一架钢琴。钢琴抬进家门时,我俩都已年近四十,然而妻竟在工余饭后,只凭着邻居中一位并不精于琴艺的老合唱队队员的指点,练起了钢琴来,并且不待弹完整本“拜厄”,便尝试起《牧童短笛》。也许是精诚所至吧,一阕连专业钢琴手也认为是难以驾驭的《牧童短笛》,经过一年的努力,硬被她“啃”了下来,后来又练会了《致爱丽丝》、《少女的祈祷》等曲目。自此以后,我家的生活乐趣,又大有增添。在妻的鼓励下,我以笨拙的双手,也练会了半阕《致爱丽丝》。当春风透入窗隙,或夏阳铺上键盘,或秋光泻入室中,或窗外雪片纷飞,我和妻抚琴自娱时,真如驾着自在之舟,驶入忘忧之境。感谢生活,给了我们一架钢琴。感谢妻子,使我能更细腻地品味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