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美国的忘年之恋 第一节

我行走在夜的海上,跟随着张爱玲一路颠簸漂流。这是第几次陪她漂洋过海?

还记得她八岁时一路经过绿海洋黑海洋从天津到上海时的兴奋,也还记得她十九岁时从上海来香港的紧张,还有二十二岁从香港辍学回上海的失落,三十二岁从香港到日本投奔炎樱的忐忑——这一次的海航,又会给她的人生带来什么样的转变?

这是一九五五年的秋天。在这一年里,各种粮食票证开始进入中国社会,揭开了中国“票证经济”的帷幕,并一直延续到八十年代;我军实行了历史上的第一次授衔,共设六等十九级,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佩带军衔肩章、军兵种和勤务符号,并按新的服装制式着装;这一年,亚非会议在印度尼西亚的万隆举行,周恩来在会上发言,提出了“求同存异”方针;桑弧导演的越剧彩色电影《梁山伯与祝英台》,在英国举办的第九届国际爱丁堡电影节上获得映出奖,这是新中国电影史上第一部自力更生搞出来的彩色片;这一年,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家剧场人民剧场开幕,中国京剧院院长梅兰芳先生演出了《穆柯寨》;这一年,爱因斯坦因主动脉瘤破裂逝世于普林斯顿。遵照他的遗嘱,不举行任何丧礼,不筑坟墓,不立纪念碑,骨灰撒在永远对人保密的地方,为的是不使任何地方成为圣地——同样的遗嘱,张爱玲在整整四十年后做了惊人相似的拷贝……

彼时,张爱玲站在甲板上,手扶栏杆,看着四十年后将吞没她骸骨的大海波涛翻滚,她有想过爱因斯坦的遗嘱会同她发生什么联系吗?

——她对海没有什么好感,总觉得这世界上的水太多,最赞成的就是荷兰人的填海。然而,四十年后,她怎会愿意将自己的骨灰撒入大海,做永生永世永不停息的漂泊?

她乘坐的是克利夫兰总统号,自香港去美国——美国在一九五三年颁了一个难民法令,允许学有专长的人士到美国,并申请永久居留。张爱玲就是根据这个法令提出移民申请的,理查德·麦卡锡担任她的入境保证人。

去年《秧歌》与《赤地之恋》的中英文本次第出版,部分旧作也结集为《张爱玲短篇小说集》,由香港天风出版社出版。这给了她极大的信心,少时的宏愿再次抬头——她要像母亲那样周游列国,要比林语堂还出风头,要把中国画的作风介绍到美国去,要过一种干脆利落的生活。

抬头是天,低头是海,触目都是幽黯翻滚的蓝,蓝得让人绝望。看厌了那无穷无尽的蓝色,她回到舱里,摊开信纸给文美写信,题头“亲爱的文美”,眼圈不禁一红——刚刚离开,已经在想念了。

这封信断断续续,从香港一直写到美国,写了整整六页之长——旅途中的人话特别多。

记得从前年轻的时候,我也有这个习惯,不知是因为寂寞还是兴奋,一远行就忍不住要在旅途中写信,然而后来漂泊惯了,便不再写。到了近些年,更是除了在编辑们的发稿签上签发意见外,每写一个字都恨不得拿来卖钱。连日记也有十年没写了。有时候把旧时的十几本厚厚的日记拿来翻一翻,看里面那个傻姑娘情感充沛地哭哭笑笑,真想摘两段塞在小说里充当某个主人公的心理,不然实在太浪费了。

张爱玲那年三十五岁,然而很明显她还保持着相当的童真和热情。

她成名得比别人早,成熟得比别人晚,成长期好像特别长。

这是她人生崭新的阶段,在那陌生的国度里,寄予着她后半生的全部期望。

友谊,事业,名利,爱情,都要在那里重新拾起。

第一站自是同炎樱相会。

见了炎樱,就像见了上海,见了从前熟悉安稳的一切。

纽约,同上海一样,是另一个繁华的世界性大都市,红香绿玉,车水马龙,令人目不暇给。

张爱玲抱着大干一番的劲头来到纽约,暂且投宿在炎樱家中,来不及领略纽约的花花世界,刚抵美一个星期,便去拜访胡适先生了。

炎樱陪她一同去。东城81街104号公寓,白色的水泥方块房子,门洞里现出楼梯来,完全是港式公寓建筑。让人觉得好像又回了香港。

下午的太阳晒得人有些昏然,暖洋洋的似在梦中,张爱玲恍惚地笑了,走进那门洞,仿佛走进一个熟悉的旧梦中去——她要见到,本来就是梦里的人。

胡先生这年已经六十二岁了,仙风道骨,儒雅俊拔,瘦削的身子穿着旧式的长袍,俨然古人。胡夫人圆圆的脸,端丽娴静,年轻时显然是个美人儿。她交握着手站在客厅里招呼她们坐下,是安徽口音,爱玲自小便听熟了的何干的乡音,这叫她益发恍惚。

爱玲不擅言辞,全靠炎樱打开局面。她一向快人快语,可是离开上海久了,国语已经不灵光,便像小孩子学说话似的,又像是林黛玉取笑史湘云的话——偏是咬舌子爱说话。

胡夫人问炎樱是哪里人,在上海呆了多久,什么时候来美国的。聊得好不热闹。

爱玲却仍沉浸在时空交叠的恍惚里,连室内的陈设也似曾相识,红木家具,中式案几,都让她觉得依稀仿佛,如在梦中。静静地抿着泡在玻璃杯里的绿茶,看那旗枪分明簇立如丛,她不禁想起极小的时候,在父亲的书桌上第一次看见《胡适文存》,立刻坐下来一气读完,茶饭不思。

记得父亲说过,《海上花列传》是看了胡适的考证才专门去买了来的;而《醒世姻缘》,却是她向父亲要了四块钱买来的。

她微笑地告诉胡适:“我还记得,《醒世姻缘》买回来,我弟弟要抢去看,舍不得放手,我看书从来不肯与人分享,那回忽然大方起来,让他先看第一二本,自己从第三本看起。就是因为先读了您的考证,故事大致知道了,倒不在乎要从头看起。”

胡适也微笑着,实心实意地称赞:“你的《秧歌》,我看了两遍,近年所出中国小说,这本可算是最好的了。的确已能做到‘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

爱玲心中感激,可是这样面对面地被夸奖着,反而不好意思说话了。

胡适又说:“我父亲认识你祖父,当年很得他的帮助。”

“是吗?”爱玲一震,在她眼里,胡适宛如神明,是遥远而不可及的。即使如今面对面了,也仍然觉得远,觉得神秘。然而原来她家与他家有过这么多的渊源。这使她忽然觉得两人的关系近了。

她想起来,姑姑曾经说过,和母亲还有胡适一起同桌打过牌;抗战胜利后胡适有一次回国,报上登出照片来,笑容满面的像个猫脸的小孩,打着个大圆点的蝴蝶式领结。姑姑看着笑了起来,说:胡适之这样年轻;姑姑同父亲闹别扭不来往了,可是两个人的藏书却还混在一起分不清楚,有一次姑姑看到《胡适文存》,不好意思地说:“这还是你父亲的。”——这些事就好像发生在昨天一样,连姑姑说话时那羞涩的笑都如在眼前。哦,不见姑姑已经三年了。

她看着胡适,仿佛要从他的脸上寻找亲长的气息。她分明是第一次见到他,可是却好像很熟悉,好像生下来就认得这位长者了,由他看着他长大。同他说着这些前人往事,父亲那间阴沉沉的大书房,房里层层格格的书架子,还有架上累累的藏书,书籍中散发出的幽幽冷香,立刻就好像在鼻端眼前了。她把《歇浦潮》、《人心大变》、《海外缤纷录》这些,从父亲的书房里一本本地拖出去看,就这样渐渐地长大,离开家,离开上海,离开中国,来到这陌生的异乡。

然而见到胡适先生还有他的家,倒使她觉得自己又回到上海了。胡先生的书房里也有这样的书架子,这样阴沉沉的冷香,她看见他,就好像看到了父亲——另一个父亲,比张廷重更接近她心目中理想的父亲。

父亲,已经去逝了,而她早已原谅了他。当她满街寻找从前父亲带她吃过的小香肠面包时,她才清楚地知道,她也是爱他的。

那次拜会回来,爱玲久久不能平静。

然而炎樱去打听了一圈,有些失望地说:“你那位胡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没有林语堂出名。”——她是失望他大概帮不到爱玲什么。

胡适是一九四九年四月来美国的,比爱玲早六年,也是乘的克里夫兰总统号;胡夫人江冬秀则是第二年才有条件过来。胡适一生才华盖世,享誉天下,却没什么积蓄,这位昔日的“新文化运动”领袖,“中国白话文运动之父”,三十五个荣誉博士学位的拥有者,二战期间还担任过中国驻美大使,然而来到纽约,却连佣人也雇不起,又没有固定收入,不得不自己学起做家务来。后来胡适在普林斯顿大学葛斯德东方图书馆谋得馆长一职,权当过渡。一九五八年他就任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再也没有来过美国。张爱玲这次来拜访,正是他生平最落魄的时候,他连自身也难保,更不要说给爱玲什么帮助了。

然而张爱玲却仍然再去拜访了胡适先生一次。她真心敬仰他,倒不全为求助。这次她是一个人,没有了炎樱的插科打诨,她与胡适谈得更加长久,也更加深入。

而胡适在张爱玲上次来访后,也特意查了一回资料,理清了胡张两家的渊源:光绪七年(一八八一年),张佩纶曾写信介绍胡适的父亲胡铁花去见吴大澄,这是胡铁花事业成功的开始;而张佩纶后来被贬谪,胡铁花感恩图报,专门寄信并封了二百两雪花银接济于他。这样的世交往复,使他再看见爱玲的时候,觉得更亲近了。

两个来自内地的人,谈话总是避不开内地的那些斗争,胡适愤慨地说:“纯粹是军事征服。”爱玲一顿,没有回答。她已经被政治吓怕了,只想远离所有的派系,永远活在潮流之外。

胡适见她默然,将脸一沉,立即换了话题,说:“你要看书可以到哥伦比亚图书馆去,那儿书很多。”

爱玲不由微笑——初来乍到,衣食无保,哪里还有时间心情去大图书馆观光呢。

胡适见了,也似有所悟,马上又说到别处去了。

那是爱玲与胡适的第二次见面。

转眼感恩节到了。炎樱约爱玲一起去个美国女人家里吃饭。却不是火鸡,是烤鸭,人很多,但都是异乡客,说着英语,过着洋节,吃着西餐——张爱玲呆在人群中,却比在海船上更加孤独寂寞。

她是一个没有根的人,即使从前有过,也已经被连根拔起了,像蒲公英的种子被风吹送,却找不到落脚的土壤。

吃完饭,天已经黑下来,满街灯火橱窗,深灰色的街道特别干净,霓虹灯也特别晶莹可爱。爱玲有些神经质地快乐,她想起在旧上海的冬天的街上看橱窗的情形,霞飞路的霓虹灯闪闪烁烁,和纽约的好像。好像。可是纽约不是上海,她没有家,没有家了。

一阵心悸,胃也跟着抽搐地疼起来,统共也没吃多少,可是倒已经满满的。

好容易撑着回去,她便吐了,胃里倒江倒海一般难受。

这时候电话铃响起来,说是找她的。她有点惊讶,谁会在这异乡的节日夜里想着她呢?

竟是胡适先生。他怕她一个寂寞,约她吃中国馆子。

爱玲仿佛受了委屈的小孩子被亲人安慰了一句反而更加委屈,忍不住眼圈都红了,她向来不喜欢诉苦的,这时却忍不住对着听筒向胡适诉起苦来,说自己刚才吐了,好难过,又说不能和胡先生一起过感恩节,很遗憾。

那顿饭虽然没有吃上,然而那种关怀,却使得爱玲的胃里终于有一点暖起来。

长期被救济是可怜的。贫穷,是对自尊心最难堪的蚕蚀,一点点吞噬着风度与友谊。

爱玲是习惯同人算得清清楚楚的,这样子一直寄人篱下终不是她的性格,因此一有机会就搬了出去——炎樱有认识的人住过一个职业女子宿舍,是救世军办的,座落在哈得逊河岸,是一个救济难民的处所,便介绍了爱玲去,同一班流浪汉、酒鬼、等死的胖太太和小老头子住在一处。那样寒酸的处境,谁听见了都会骇笑,然而虎落平阳,又怎么讲究得起呢?

那天,胡适竟然来这鱼龙混杂的救难所探访小友来了。爱玲觉得窘,请他到客厅里坐,里面黑洞洞的,有学校礼堂那么大,还有个讲台,台上有钢琴,台下空空落落放着些旧沙发,旷大得叫人害怕。

爱玲无可奈何地微笑,仿佛主人因为拿不出一点像样的东西待客而觉得抱歉,又或是小户人家被人穿堂入户的那种窘。然而胡适却不以为意,只是赞:“这地方很好啊,不错不错。”坐了一会出来,一路四面看着,仍旧满口说好,倒不像是敷衍话。

过江风扑头盖脸地吹来,胡适的大衣在风里微微摆荡,成年的男子,自有一种萧瑟的美。爱玲望着,如视神明,连冷也忘了。

“天冷,风大,隔着条街从赫贞江上吹来。适之先生望着街口露出的一角空镑的灰色河面,河上有雾,不知道怎么笑眯眯的老是望着,看怔住了。他围巾裹得严严的,脖子缩在半旧的黑大衣里,厚实的肩背,头脸相当大,整个凝成一座古铜半身像。我忽然一阵凛然,想着:原来是真像人家说的那样。而我向来相信凡是偶像都有‘粘土脚’,否则就站不住,不可信。我出来没穿大衣,里面暖气太热,只穿着件大挖领的夏衣,倒也一点都不冷,站久了只觉得风飕飕的。我也跟着向河上望过去微笑着,可是仿佛有一阵悲风,隔着十万八千里从时代的深处吹出来,吹得眼睛都睁不开。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适之先生。”

——那是爱玲最后一次看见胡适。那一幕,会永远留在她的记忆中,并通过她的《忆胡适之》,留给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