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美国的忘年之恋 第四节

第三天,张爱玲将赖雅一直送到车站,临别,塞给他一只信封,里面是几张绿色的钞票。

赖雅惊讶了。他一生交游广阔,挥金如土,然而从来都只有他为别人会钞,这还是第一次有人主动给他送钱,而且还是一个比他小了近三十岁的异国情人,一个孤身投奔的新难民。

从前得过他资助而在成功后却凉薄无情的人太多了,相比之下,这温柔敦厚的东方女子带给他的,不仅仅是惊喜,不仅仅是赞叹,还有深深的感动甚至愧疚——她给予他的太多,而他能回报她的太少了。

他在耶多给爱玲写了一封接一封的情书,诉说自己的思念与盼望——爱玲在麦克道威尔的日期也要到了,虽然递交了延期申请,但是文艺营名额已满,要到十月份才可以续约。赖雅希望,到时候他们可以在麦克道威尔重逢。

就在这时,他收到爱玲的来信:她怀孕了!

这是一九五五年七月五日,赖雅怀揣着爱玲的来信,在微雨中散了一会儿步回来,做了一个决定:向她求婚。

这不是赖雅的第一次婚姻,也不是赖雅的第一个孩子。

早在一九一七年七月,他已与美国著名女权运动家吕蓓卡结婚,并生有一女霏丝。他与吕蓓卡性情相近,都热衷政治而斗志昂扬,然而婚后生活却并不和谐。因为赖雅是个天生的流浪者,洒脱、豪爽、酷爱自由、追求享乐、不停地东奔西跑,虽然写文章和剧本赚了不少钱,却总是很轻易地花费在旅行和交际上;而吕蓓卡也在为她的主义而热血沸腾耽精竭虑,对家庭甚少温情,与丈夫聚少离多。

于是,一九二六年,两人友好地协议分手了。此后赖雅云游各地,任意挥洒着他的热情与才华,正是人生最得意的当儿,再不肯被婚姻与家庭所束缚,虽有过几段或长或短的暧昧史,却再也没有结过婚。直到遇见张爱玲。

张爱玲,一个九天玄女般的天仙人物,简直是上帝派来救赎他的最好的礼物。她是擅于低头的,有一种东方女子特有的温柔敦厚,然而偶一扬头,便是一种睥昵世界的傲然,一种颐指气使的高贵。

她说她不喜欢西方文艺里脸谱化的完美女性,时而像神时而像鬼,可是她的确像一位天使,一个圣女——除了天使和女神之外,更有什么词可以形容她的美与高贵呢?

他能奉献给他的女神的惟一的礼物,就是一个身份,以及一张证书——用婚姻为她换取在美国长期居留的绿卡。

当月,张爱玲来到耶多,与赖雅详细计议了将来的安排。赖雅提出不想要这个孩子,爱玲略作犹豫,然而也答应了。她向来不喜欢孩子,连小猫小狗也不喜欢,虽然怀孕一度给她带来些许不同寻常的紧张与兴奋,然而赖雅既然不想要孩子,她也不愿意使他为难。

而且,他为她描绘了一幅好美的前景,并决意同他一起大展拳脚,共同登上创作的高峰。而她来到美国,不正是为了开始生命的第二个春天吗?这个时候的确不适合养儿育女,把自己拖累成一个家庭妇女。何况,生一个混血儿的孩子,她有什么能力给她幸福的保障呢?来了美国几个月了,可是她仍然有一种“隔”的感觉,好像月光照在白手套上,隔得叫人难受。混血儿,更是“隔”的吧?

那个小生命,来得太不是时候,注定与红尘无缘。

花四百美元请了个黑市医生,用的是药线,过了几个钟头还不见发作,她打电话去诊所,一个护士接的电话,只简单地教导赖雅:“握着她的手。”说了等于没说。

肚子疼得翻江倒海。孩子终于打下来,四个多月,已经成型了,连眼睛都看得到。她不禁觉得心惊。

这次流产手术使爱玲的健康受到很大的损失,她躺在临时公寓的榻上,清切地感到那小小的生命离开了自己的身体,甚至连一个手势一声叹息都来不及做。

然而,这是她自己的选择,与人无尤。

自始至终,她对赖雅没有半分抱怨,甚至还主动付给他三百美金,作为自己这段时间的生活费——她仍然习惯于同人在经济上分得清清楚楚,只有她帮人,没有她欠人。

她答应嫁给赖雅,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倦——她太飘零,太孤单,她仿佛一直漂在海上,卷在浪里,好想抓住一根浮木,让自己稍作停息。

赖雅,便是这根浮木——“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是她喜欢的诗句;而“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则是她对于婚姻的理想,这些,如今都要落实在他身上。

他安慰她,鼓励她,给她讲解纽约的掌故与轶闻,对她说:等你好起来,我们就立刻结婚。将来,我会帮你多介绍一些美国的出版人,我相信,你一定会比你说的那个林语堂更有名的。等我们有了一点积蓄,就一起去旅游,增广见识。我知道你还是想念东方,我也想去看看古老的中国。

她被这美好的前景描绘给迷住了,这些,只要能实现一半,也是好的。

一九五六年八月十四日,赖雅与张爱玲在纽约市政府公证结婚,正式结为夫妇。

按照美利坚合众国法律,结婚至少需要两位证婚人。赖雅请了自己的一位好友马莉·勒德尔,而爱玲则请炎樱为自己证婚。

炎樱诚心诚意地说:我祝福……然而她的心里是虚浮的,她想起当年那位“亲爱的兰你”,那时他们三个人相处得多么开心。当爱玲致信与他正式离异时,他还特地写了一封半文半白的信向她求助,信上说:“爱玲是美貌佳人红灯坐,而你如映在她窗纸上的梅花,我今惟托梅花以陈辞。佛经里有阿修罗,采四天下花,于海酿酒不成,我有时亦如此惊怅自失。又《聊斋》里香玉泫然曰,妾昔花之神,故凝;今是花之魂,故虚。君日以一杯水溉其根株,妾当得活,明年此时报君恩。年来我变得不像往常,亦惟冀爱玲日以一杯溉其根株耳,然又如何可言耶?”

她看了信,有些着恼又好笑,他明知她看不懂却又写信给她,还不是要她拿信给爱玲看。然而爱玲却不想看,只说:别理他。于是她便不理他。从那以后,她们再也没有提起过他。

现在,爱玲又要结婚了。仍是她做她的证婚人,第二次见证了好友的婚姻;这第二次婚礼同第一次一样,仍是那么简单,而又郑重。

生命到处都在重复。

然而炎樱多么希望,爱玲这一次的选择是对的,再也不要重复从前的路,再也不会受到伤害。

这一年,赖雅六十五岁,张爱玲三十六岁。

今人评价张爱玲是汉奸的主要依据就是说她曾嫁了个汉奸丈夫胡兰成,那么她后来改嫁了有着狂热的共产主义信仰的左派丈夫赖雅,是否说明她“弃暗投明”,也是位共产主义者了呢?

胡兰成这时也已在日本再婚,却不是一枝,而是吴四宝的遗孀佘爱珍。从前胡兰成在香港时曾向佘氏求助,她只给了他二百元港币,倒诉了半日苦,便打发了他;然而她到日本后他才知道,其实在香港时她相当威风,简直称得上挥金如土。

他不由要怨恨,然而也无法可想,不过是夫妻斗嘴时翻翻旧帐来闲呕气罢了。

不知他有没有拿佘爱珍与张爱玲比较过,然而又如何比呢?三十万金圆券同二百元港币,简直天上地下——倒不仅仅是钱。

胡兰成一生好色,最爱是桃花,并且以己心度人心地在《山河岁月》里写:

“中国人除了金色为尊,最喜欢的还是桃红。桃花极艳,但那颜色亦即是阳光,遍路的桃花只觉阴雨天亦如晴天,傍晚亦如晓日,故艳得清扬。日本人喜欢樱花,樱花像桃花,只是轻些淡些。故又印度的是金莲世界,中国的是桃花世界。莲花世界金色熠熠,无迹可求,桃花世界亦有这种好的胡涂。

金莲深邃,没有一点危险性,而桃花飞扬,有危险性。瑶池王母的蟠桃会,及刘伶阮肇入桃源,桃花不免要思凡。还有晋人的桃叶歌与桃叶答歌,比起来,就觉得印度的莲花只是颜色,而桃花则真是花,印度的是佛境与五浊恶世,中国的是仙凡之境,但桃花种在闲庭里又很贞静,那贞静比金莲的深邃更好。

金莲而且冷清,桃花则有李花来相配,这亦是中国文明比印度文明更有人事的烂漫,桃李竞妍,金莲则要竞亦无可竞。而亦因这热闹,中国人爱了桃李亦还爱莲花。桃李与莲花成了汉朝及六朝唐朝的风景。”

胡兰成,便是这样“爱了桃李还要爱莲花”,如果将爱玲比作那“深邃”而“无迹可求”的金莲,佘爱珍便是“有危险性”的“飞扬”的桃花吧?

胡兰成与佘爱珍的婚后生活并不平静,因为佘爱珍容易惹事生非,又大手大脚,每每手头窘困,就拿了胡兰成的字去卖钱。胡兰成这些年又是讲学又是出书,一九六八年二月还办了一场书法展“胡兰成之书”,次年又出版了《书写真辑》,名气日炽,日本著名作家川端康成就曾经评价:“于书法今人远不如古人,日本人究竟不如中国人。当今如胡兰成的书法,日本人谁也比不上。”

如此,佘爱珍也就胆子愈壮,反正丈夫大笔一挥,宣纸上就会生出钱来,她怕什么呢?

吵吵闹闹,一辈子很容易就过去了。他后来便是一直同她一起,再没有朝三暮四拈花惹草——也许只有佘爱珍这样飞扬跋扈的泼辣货,才能真正压服得住胡兰成这种浪子——男人,就是这点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