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永失我爱 第一节
我的灵魂行走在人世的上空,看到红尘滚滚人头涌涌,觉得无比的疲惫,窒息。于是,也更加理解张爱玲。
她对于拥挤的承受能力显然比我更低十倍,而对于孤独的需求空间则比我更大百倍。是以她在她的最后时间里选择了一种自闭的生存方式,与世隔绝。
当然,在她的刻意而完整的孤独之前,也曾是经过了一番努力与挣扎的。
那是一九六六年,她的英文自传《雷峰塔》和《易经》完成后,四处投递,却始终卖不掉。而高额的医药费如债主般逼上门来,于是不得不向当时正在美国大学教书的年轻讲师刘绍铭求助,托他为自己在大学里谋一份差事。
刘绍铭曾以《落难才女张爱玲》为题撰文,回忆说,“张爱玲那段日子不好过,我早从夏志清先生那里得知。这也是说,在初次跟她见面前,我已准备了要尽微力,能帮她什么就帮什么。”
——张爱玲的日子不好过,竟然成了美国华人圈子里公开的秘密,听来真令人唏嘘!
从前在上海,有一次爱玲去舅舅家,舅母看她衣衫单薄,随口说:“改天翻箱子找两件你表姐的旧衣服送你穿。”她一愣,强烈的自卑感与自尊心同时发作,涨红了脸说:“不,不,真的,舅母不要!”连眼泪也滚下来了。心里说:何时轮到我被周济了呢!
然而如今的事实却不得不叫她低头——在她回美国后不久,赖雅在从华盛顿国会图书馆回家的路上摔了一跤,导致瘫痪。爱玲日以继夜地守候着他,在起居室里支起一张军用床,一边写作,一边护理。而这期间,他们的生活来源就是张爱玲的版税,加上赖雅每月五十二美元的社会福利金。
为了节源开流,她只得把家从皇家庭院的简朴公寓搬到黑人区中的政府廉价租屋肯德基院(Kentucky Court),同时到处寻找工作机会,贴补家用。
那时,麦卡锡已从台北调回美国,供职于“美国之音”,通过他的介绍,张爱玲得到了一些写广播剧本的机会,这包括陈纪滢的《荻村传》和苏联作家索尔仁尼琴的成名作《伊凡生命中的一天》及《玛曲昂娜的家》等。
负责接洽约稿工作的“美国之音”中文部编辑高克毅后来在《张爱玲的广播剧》一文中回忆了自己与张爱玲的三次见面:
“第一次,她到华府西南区‘美国之音’的总部来交稿,果然是一位害羞、内向的女作家,她不肯涉足我们的办公室。我接到外边接待处的电话,出来迎迓,只见一位身段苗条,穿着黑色(也许是墨绿)西洋时装的中年女士,在外厅里徘徊,一面东张西望,观看四壁的图画。那天我回家告诉太太,梅卿说:‘啊呀!张爱玲是我在上海圣玛利的中学同学呀。’当时我们就跟她接头,要请她吃饭聚一聚,可是被她委婉而肯定地推辞掉。”
——张爱玲素来内向,不喜见人,推拒约会也是意料中事。不过她对母校情感深厚,难得他乡遇故知,却连旧同学之约也推掉,除了生性孤僻之外,我猜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她这段时间生活窘困、自觉潦倒,故而不愿应酬他人,免得那些“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故人再给她来一下狠的。何况,席间大家叙旧之际难免问起现状,让她如何向人交代自己瘫痪在床的丈夫与穷困到要改写广播剧来谋生的窘况呢?而且吃饭之后,要不要还请?要不要礼尚往来?这些,都是注重礼仪的张爱玲所深为忌讳的。
宁为人知,勿为人见。张爱玲知道,人们对于她一向是有着许多传言的,而她因为向来觉得自己乏善足陈,难得有些什么给人家讲,倒也不愿意去分辩。不过要她自己登台演说,有问必答,却是做不出来的。
嫁给一个年长三十岁的过气作家,总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吧?老已经够难堪的了,还要穷;只是穷也还捱得过,还要病;别的病也罢了,又是中风,而且瘫痪,真是说起来也觉得腻烦。
人与人之间最安全的距离就是最好只是相识,而没有关系。一旦人们的关系被某种概念所定义,就会不安全而且有压力,诸如同事、同学、朋友、亲戚、上下级、合作方,甚至夫妻、家人、对手、仇人……倘若这些关系不得不发生,那么惟一可以做的就是刻意维持空间的距离,将交往机会与危险系数降至最低。
高克毅接下来的回忆可以佐证我的这一猜测——
“第二次,也是为了谈稿子的事,我去东南区宾夕法尼亚大道附近她和她先生租居的公寓,登门造访。我以为总可瞻仰一下那位老作家的丰采,也就是跟张爱玲在麦克道威尔文艺营结识以至结婚的赖雅先生。可是她告诉我,他卧病在床,不能会客。”
——“不能”会客是原因,“不愿”会客是根本。这时的赖雅已经病入膏肓,原本健壮的他如今瘦得皮包骨头,是脱水的圣诞老人。不要说高克毅这样的“无谓闲人”,有一天他的表亲哈勃许塔脱来探望他,往日热情好客又喜欢说话的赖雅尚且一言不发,把头默默地转向墙壁——骄傲的赖雅与张爱玲,都不愿意面对旁人惊讶而怜悯的目光,不愿意把自己的伤口赤裸裸地展现人前。
至于高克毅与张爱玲的第三次见面,也就是前文提及的夏志清与张爱玲的第二次见面——
“第三次,也是值得回味的一次,那年‘亚洲学会’在华盛顿举行年会。夏志清兄从纽约来宣读《西游记》论文,他的兄长夏济安从台北来美不久,也自加州赶来开会,并提出讨论《西游补》的论文,哥儿俩珠联璧合。我的同事吴鲁芹是夏氏昆仲的好友,告诉我他们很想一见张爱玲。我于是在会后约了他们两位,还有老友加大教授陈世骧,驾车同往东南区,好不容易接了张爱玲出来。我同济安是初次也是惟一的一次见面。我早年曾为上海《西风》杂志撰稿;济安在车上说,他也经常投稿该杂志,用的是笔名‘夏楚’。我们两人同声记起,张爱玲在《西风》上登过一篇文章《我的天才梦》。”
命运,总是在不知不觉的街口拐弯,高克毅这个人的出现,仿佛只是为了促成夏志清与张爱玲的重逢,此后,他的任务完成,再也没有见过张爱玲;而夏志清,却与张爱玲的友谊维持终生……
改编广播剧的菲薄收入对于应付日常消费与赖雅的医疗费无异杯水车薪,张爱玲不得不四处求助,想再多找几份工作,得到一份相对稳定的收入。刘绍铭辛酸地记述,“如果不是在美举目无亲,她断不会贸贸然的开口向我们三个初出道的毛头小子求助,托我们替她留意适当的差事。”
这里的“三个毛头小子”,指的是刘绍铭、庄信正、和胡耀恒。那是1966年6月,刘绍铭时任威斯康辛大学驻校讲师,与张爱玲同获邀请参加印第安那大学中西文学关系研讨会,而庄与胡当时都是印第安那大学的研究生,他们三人在会后一起去客房拜访了张爱玲。刘绍铭回忆:“那天,张爱玲穿的是旗袍,身段纤小,叫人看了总会觉得,这么一个‘临水照花’女子,应受到保护。”
其实张爱玲身形高挑,纤则“纤”矣,小却不“小”。想来所以会给刘绍铭留下这样的印象,是因为她的“窘”与“弱”落在他眼中,有一种“寒酸”的感觉,连个子都跟着“小”起来。
对于这些钻研学问的人而言,最“适当的差事”当然是教书,然而要在美国大学教书,总得有个博士学位,连学士、硕士都不管用。可是张爱玲别说博士学位了,由于在香港大学两进两出,连张正规的大学毕业证书也没有,因此找差事十分困难。而张爱玲与香港大学的梁子也就是这么结下的——她一再写信回港大要求校方出示学历证明,明明只是举手之劳,港大却偏不肯行以方便。
幸好皇天不负有心人,在刘绍铭发出的多封求助信中,终于有一封得到了肯定的回复,即是他从前在迈阿密大学任教时的老板John Badgley教授,愿意请张爱玲驻校七个半月,月薪千元。而刘绍铭一九六四年在迈阿密拿的讲师年薪是七千元,合月薪不足六百,除房租和日常开支外,还可分期付款买二手汽车。相比看来,张爱玲在迈阿密的待遇还是不错的。
然而带着老公上班显然是不方便的,张爱玲因此曾试图委托霏丝暂时照顾赖雅,却被生硬地拒绝了。
霏丝且很不客气地说:“我也要上班,还有两个十多岁的儿子要照顾。你不能这样把他留给我就走人!你在当初和他结婚的时候就应该晓得他的健康情况!”——她分明在暗示,张爱玲嫁给赖雅另有谋图,是为了谋一张绿卡!
张爱玲一言不发。她一直都明白,她是孤独的、孤独地行走在这个世界上,无人可以分担她的痛苦。她果断地带着瘫痪的赖雅离开了华盛顿,霏丝再来的时候,只看到几个纸箱和张爱玲的一张字条:“我带不走所有的东西,这几箱垃圾麻烦你帮忙处理——最后一件事!”
霏丝打开纸箱,里面竟然都是父亲的手稿和日记,她气愤地说:“她把它丢在这里当垃圾!”
——很多人把这理解成张爱玲对赖雅作品的不尊重,然而我却以为,这是她的无言的抗议,是给霏丝的最直白的回复:我对你父亲,毫无所图。我已经把他的所有财产提前留给了你!
张爱玲是于1966年9月来到大学所在地的俄亥俄州牛津市的,然而一到就得罪了校长。她在9月20日写给刘绍铭的信中写道:“病倒了,但精神还可支撑赴校长为我而设的晚宴,去了,结果也糟透了。我真的很容易开罪人。要是面对的是一大伙人,那更糟。这正是我害怕的,把你为我在这儿建立的友好关系一笔勾销。”
事后刘绍铭向朋友打听,朋友说那天校长专为她接风设宴,而张爱玲迟迟赴会还不算,到场后还冷冷淡淡,爱理不理,显见是不会做人。
而且又不习惯于遵守规矩,不懂得“要坐在办公室里看书”这最起码的演技——“周曾转话来叫我每天去office坐,看看书。我看书总是吃饭与休息的时候看。如衣冠整齐,走一里多路到MaCracker Hall坐着看书,再走回来,休息一下,一天工夫倒去了大半天,一事无成。”
她的的确确是不大适合OL工作的。无论白领金领,都不是张爱玲的风格。
她从前说过:“教书不止程度要好,还得会表达,能把肚子里的墨水说出来——这种事情我做不来。”现在逼上梁山,终究还是“做不来”。
继迈阿密大学驻校作家之后,张爱玲的第二份工作是在哈佛大学雷德克里芙女子学院,在洛克菲勒基金会的资助下翻译晚清小说《海上花列传》。这次,是得益于夏志清的推荐。
抵达不久,即1967年10月8日,赖雅在麻州病逝,遗体火化后没有举行葬礼,骨灰转交给霏丝安葬——张爱玲是不喜欢身外物与身后仪式的,她对自己这样,对自己至亲的人也是这样。
在张爱玲的所有文字中,提到赖雅之处极少,连《对照记》中也缺席,只有她身后“出土”的《小团圆》里有两页纸轻描淡写了她在美国堕胎的经历,赖雅一边吃烤鸡一边等她发作的情形,留给我难以言喻的触痛。
然而她在给台湾作家朱西宁的信中却写道:“赖雅不是画家,是文人,也有人认为他好。譬如美国出版《秧歌》的那家公司,给我预支一千元版税,同一时期给他一部未完的小说预支三千。我不看他写的东西,他总是说:‘I'm good company。’(我是个好伴侣。)他是粗线条的人,爱交朋友,不像我,但是我们很接近,一句话还没说完,已经觉得多余。”
又说:“我结婚本来不是为了生活,也不是为了寂寞,不过是单纯的喜欢他这人。”
——我也希望是那样。如果是那样,一切的苦,也都还是值得的。